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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国金证券关于奥海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1-03-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奥海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5,200,000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14,976,000.00 元,坐扣尚未支付
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452.8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42,359,547.17 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
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21,620,566.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738,981.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20,738,981.13
减:募投项目支出                                                 73,170,889.44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3,793,466.07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利息                                119,672,770.8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000,000.00

加: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4,328,425.55

加:利息收入净额                                                  1,107,629.7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专户应有余额                        799,537,910.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
行、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08000012898513    422,004,996.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51920188000034382   311,841,435.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632773494941           65,691,475.8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395100100100137710                2.20

                 合计                                       -   799,537,910.1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19,537,910.11 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799,537,910.11 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
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
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
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由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考虑到变更后的实施地址更符合项目
的实际需要,更能充分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的进展。
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
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为快速的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
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
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
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
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
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项目金额
  1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11,037.76           11,037.7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1.58           341.58

                  合计                            11,379.34           11,379.34

      6、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11,963.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819,537,910.11 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99,537,910.11 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
元。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1】518Z0132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
奥海科技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奥海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073.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900.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59.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终端配件(塘
                       否        61,844.61   61,844.61    15,175.27     17,934.78       29.00%     2021-7-31    -   不适用     否
厦)生产项目
2.无线充电器及智能
                       否        30,980.53   30,980.53        3.52            3.52       0.01%     2021-12-31   -   不适用     否
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285.25    7,285.25      758.13        758.13        10.41%     2021-7-31    -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2,073.90 112,073.90   27,900.43   30,659.9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更为“广东省东
                   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
施地点变更情况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
                   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九亿元)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
用途及去向
                   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金额为 2,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烯 键                 幸 思 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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