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奥海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5,200,000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14,976,000.00 元,坐扣尚未支付 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452.8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42,359,547.17 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 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21,620,566.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738,981.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20,738,981.13 减:募投项目支出 73,170,889.44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3,793,466.07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利息 119,672,770.8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000,000.00 加: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4,328,425.55 加:利息收入净额 1,107,629.7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专户应有余额 799,537,910.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 行、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08000012898513 422,004,996.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51920188000034382 311,841,435.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632773494941 65,691,475.8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395100100100137710 2.20 合计 - 799,537,910.1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19,537,910.11 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799,537,910.11 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 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 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 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由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考虑到变更后的实施地址更符合项目 的实际需要,更能充分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的进展。 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 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为快速的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 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 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 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 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 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项目金额 1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 11,037.76 11,037.7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1.58 341.58 合计 11,379.34 11,379.34 6、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11,963.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819,537,910.11 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99,537,910.11 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 元。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1】518Z0132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 奥海科技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奥海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073.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900.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59.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终端配件(塘 否 61,844.61 61,844.61 15,175.27 17,934.78 29.00% 2021-7-31 - 不适用 否 厦)生产项目 2.无线充电器及智能 否 30,980.53 30,980.53 3.52 3.52 0.01% 2021-12-31 - 不适用 否 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285.25 7,285.25 758.13 758.13 10.41% 2021-7-31 -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2,073.90 112,073.90 27,900.43 30,659.9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更为“广东省东 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 施地点变更情况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 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九亿元)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 用途及去向 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金额为 2,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烯 键 幸 思 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