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5,20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14,976,000.00 元,坐扣尚未 支 付 的 承 销 保 荐 费 ( 不 含 税 ) 72,616,452.83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142,359,547.17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 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620,566.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120,738,981.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20,738,981.13 减:募投项目支出 73,170,889.44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3,793,466.07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利息 119,672,770.8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20,000,000.00 产品 加: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4,328,425.55 加:利息收入净额 1,107,629.7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专户应有余额 799,537,910.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 行、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 508000012898513 422,004,996.70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920188000034382 311,841,435.37 深圳布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632773494941 65,691,475.84 塘厦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395100100100137710 2.20 塘厦支行 合计 799,537,910.1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19,537,910.11 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799,537,910.11 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 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 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 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由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考虑到变更后的实施地址更符合项目 的实际需要,更能充分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的进展。 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 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2020-026)。 (2)为快速的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 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 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 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 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 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 告》(2020-046)。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 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万元) 投项目金额(万元)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 1 11,037.76 11,037.76 生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1.58 341.58 合计 11,379.34 11,379.34 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2020-025)。 6、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11,963.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27)。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819,537,910.11 元,其中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799,537,910.11 元 、 购 买 银 行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余 额 20,000,000 元。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附件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073.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900.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59.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终端配件(塘 否 61,844.61 61,844.61 15,175.27 17,934.78 29.00% 2021-7-31 - 不适用 否 厦)生产项目 2.无线充电器及智能 否 30,980.53 30,980.53 3.52 3.52 0.01% 2021-12-31 - 不适用 否 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285.25 7,285.25 758.13 758.13 10.41% 2021-7-31 -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2,073.90 112,073.90 27,900.43 30,659.9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 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 司 2020 年 9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2020-0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施地点变更情况 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 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西吉安奥海科 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2 幢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间。 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 同意意见。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0-04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置换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379.3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天健审〔2020〕7-792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元(含九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用途及去向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2,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