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公司属于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新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