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
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
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
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
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0,512,00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
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实际认购情
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
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562.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40,777.95 140,777.95
2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19,934.00 19,934.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1,850.47 21,850.47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199,562.42 199,562.4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落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了说明与特别风
险提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与填补回报措施,而且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