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518Z039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518Z0398 号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海科技公司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海科技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 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奥海科技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奥海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奥海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海科技公司 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奥海科技公司容诚专字[2021] 518Z0398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7 月 23 日 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2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6.88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97.60 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5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14,235.9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到账。另减 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 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 税)2,162.0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73.90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验〔2020〕7-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塘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8000012898513),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塘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7734949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5100100100137710);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布吉支行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920188000034382)。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1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 日余额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508000012898513 61,844.61 40,794.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632773494941 38,265.78 5,457.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395100100100137710 14,125.56 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51920188000034382 25,080.64 支行 合计 114,235.95 71,332.75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 2,162.06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 4 个项目为: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 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由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考虑到变更后的实施地址更符合项目的实际 需要,更能充分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的进展。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 银园街 2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为快速的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发展,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把 握市场发展,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募投项目“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 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了继续在原实施地点上建设 5 条无线充电器生产线之外,在江 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园 1 幢厂房、 幢厂房内建设该募投项目中的另外 5 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条智能快充生产线,以缩短生产线正式投产时间。增加实施地点后,该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仍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实际投入募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 61,844.61 61,844.61 21,893.30 -39,951.31 处于陆续 生产项目 投入阶段,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 30,980.53 30,980.53 6,460.89 -24,519.64 尚未建设 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完成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7,285.25 1,953.08 -5,332.17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1,963.51 11,963.51 合计 125,110.38 112,073.90 42,270.78 -69,803.12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九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 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 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 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转换 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 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 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说明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陆续投入阶段,尚未建设完 成,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073.9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270.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9 年: 2,759.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0 年: 27,900.43 2021 年 1-6 月:11,610.8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 序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使用状态日期 号 金额 金额 额 额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智能终端配件(塘 智能终端配件(塘 1 61,844.61 61,844.61 21,893.30 61,844.61 61,844.61 21,893.30 -39,951.31 2021-12-31[注 1] 厦)生产项目 厦)生产项目 无线充电器及智 无线充电器及智 2 能快充生产线建 能快充生产线建 30,980.53 30,980.53 6,460.89 30,980.53 30,980.53 6,460.89 -24,519.64 2021-12-31 设项目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 3 7,285.25 7,285.25 1,953.08 7,285.25 7,285.25 1,953.08 -5,332.17 2022-6-30[注 2] 目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11,963.51 不适用 合计 112,073.90 112,073.90 42,270.78 112,073.90 112,073.90 42,270.78 -69,803.12 注 1: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 2: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实现效益 效益 用率 智能终端配件(塘 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年 1 76.68% - - -33.19 -33.19 [注 1] 厦)生产项目 均净利润 10,720.94 万元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 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年 2 快充生产线建设项 86.16% - - 167.50 167.50 [注 2] 均净利润 8,777.84 万元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合计 - - - - 134.31 注 1: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产项目:该项目边建设边投产,2021 年 3 月开始陆续投产,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注 2: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 年 4 月开始陆续投产;无线充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厂房建设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