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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海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76,371,3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38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76,28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0,3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1,3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0,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0,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170%;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945%。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2%;

    反对 59,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926%;

    反对 59,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07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2%;

    反对 59,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926%;

    反对 59,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07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1,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115%;

    反对 5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8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31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4%;

    反对 5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6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东莞市奥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