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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海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 人,代表股份 9,655,6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08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4,09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43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5,558,69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365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5,558,69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3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5,558,6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650%。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49,5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52%;

    反对 206,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2,5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18%;

    反对 206,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49,5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52%;

    反对 206,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2,5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18%;

    反对 206,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
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