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国金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借款及增资的核查意见2022-09-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海科
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9,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255,660.3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4,644,339.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518Z0053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
1 140,777.95 120,000.00
化生产建设项目
2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19,934.00 15,000.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1,850.47 14,557.92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6,906.51
合计 199,562.42 166,464.43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相关情况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及深圳移速。
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奥达增
资人民币 7,500 万元;向深圳移速提供借款人民币 5,500 万元、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
四、本次借款及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86728D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8 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2501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深圳奥达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万元)
资产总额 21,621.21
净资产 74.11
营业收入 34,178.27
净利润 -28.58
备注:以上 2021 年度数据业经审计。
(二)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FC6U9E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02 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 163 号 P 栋 201
法定代表人:宁俊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按摩器材、医疗器械、汽车配件、汽车用品、
服装、鞋、帽的销售;手机和电脑周边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五金塑胶制品、工艺
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与电子产品的软件技
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深圳移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万元)
资产总额 3,534.69
净资产 1,305.61
营业收入 3,376.26
净利润 -1,625.92
备注:以上 2021 年度数据业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及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移速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
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全资
子公司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丰 峰 余 烯 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