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海科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      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
            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    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
经营范围    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移动通    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
            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    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
            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其他    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      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
            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    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      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
              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      动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
              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      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庭消费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为客户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志做能源高

           提供最佳的充储电系统解决方案,立 效应用的领导者,持续引领和探索绿
第十三条
           志做有益于人类的长青企业,做智能 色能效科技,让能源更高效,让世界更

           便携能源行业的领航者。               美好。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

           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 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
第十四条
           造;网络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 造;网络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

           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 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

           网关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 网关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 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
           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 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
           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 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光伏设备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 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

           动)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为依据,按照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 为依据,按照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

           出资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 出资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

           人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时, 人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时,

第十九条   其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为:                其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为:

           ... ...                                 ... ...

               股东名称或姓名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 ...                                 ... ...


           公 司 因本 章程 第二 十四 条 第一 款 第 公 司 因本 章程 第二 十四 条 第一 款 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 司 因本 章程 第二 十四 条 第一 款 第 公 司 因本 章程 第二 十四 条 第一 款 第
第二十六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条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

           照 本 章程 的规 定或 者股 东 大会 的 授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通过后实施。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 规 定收 购本 公司 股份 后 ,属 于 第

           款 规 定收 购本 公司 股份 后 ,属 于 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

           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者注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                                  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第一百一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十条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公司因本章程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 ...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