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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郭建林,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2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
出具了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2 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
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7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参与增资参股公司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申
2022 年 2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
   18 日         十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收购深圳市飞优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2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告的议案;
                                                                                  同意
   19 日         十三次会议     5、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2022 年 7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15 日         十四次会议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2022 年 8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 日         十五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

2022 年 9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21 日         十六次会议     2、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3、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二届董事会第   2、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同意
 月 28 日      十七次会议     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11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同意
 月 24 日      十八次会议     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在
2022 年度共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认真履行义务,勤勉尽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
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内部
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的履行了职责,认真审阅募集资
金使用、重大担保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电话问询、讨论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情
况,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持续学习加强自
身履职能力,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
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促进公司法人结构进一步完
善,以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2022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配合及支持,
感谢股东给与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信任与支持。2023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履行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建林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