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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海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8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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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股份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包括:基本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资产管理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对外投
资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工资费用控制制度、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募集资金
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①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②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①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②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①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②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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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内部监督机构对
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③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要缺陷: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和控制措施;③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
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认定标准。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和制度系
统性失效;③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
缺陷;③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④其他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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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