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
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刘良惠: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刘琼光: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杨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