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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7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之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
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刘良惠: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刘琼光: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杨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