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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横琴粤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
泰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粤科”)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横琴粤科持有公司股份 13,5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39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横琴粤科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
告知函出具之日,横琴粤科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

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横琴粤科持有公司股份 10,174,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2.93%。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横琴粤科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2 月 14 日           7.48       3,391,500        0.98


           横琴粤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
     区间为7.02元/股—8.29元/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566,000          3.90          10,174,500      2.93

                其中:
   横琴粤科                               13,566,000          3.90          10,174,500      2.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横琴粤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横琴粤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横琴粤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承诺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承
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
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4、横琴粤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横琴粤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