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良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谨、独立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和表决情况
2021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该年度召开的 15 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刘良惠 15 9 6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认
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签署了股东大会决议和纪要文件。
3、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情况
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1
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发表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类型
2021 年 2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5日 三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2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
2 同意
月 24 日 三十七次会议 立意见
2021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月9日 三十八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4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9 日 三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5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3 日 四十次会议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6 / / 同意
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第五届董事会第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7 同意
月 17 日 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8 同意
月2日 二次会议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9 / /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10 同意
月 24 日 三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1 同意
月 24 日 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意见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
类型
2021 年 2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5日 三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2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
2 同意
月 24 日 三十七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3 (2)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同意
月 23 日 四十次会议
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3
2021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4 同意
月 24 日 七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凡涉及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
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同时能运用自身在会计、金融、经济管理等方
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正
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同时,本人认真履行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按时出席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相关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会议,对公司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计划、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总
结、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经理、公
司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设立县域农服公司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注意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一方面主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查询分析,通过参加
会议、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
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
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另一方面
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
景进行调查研究,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4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持续学习,进一
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2021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良惠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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