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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
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
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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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
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因执行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 2022 年 1 月 1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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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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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05,979.60            41,025,705.32           9,519,725.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0,217.40             10,159,943.12           9,519,725.72

    执行解释 16 号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之前披露的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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