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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良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谨、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表决情况
             2022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该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刘良惠        13             2              11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认
         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签署了股东大会决议和纪要文件。


             3、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情况
             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1
       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相关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类型

       2022 年 2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                                                                                 同意
        月8日          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                                                                                 同意
       月 26 日       十一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3         /               /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4                                                                                 同意
       月 17 日       十五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5         /               /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2022 年 9    第五届董事会第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3 日       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7                                                                                 同意
       月 16 日       二十次会议     见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
                                                                                   类型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的事前认可意
       2022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1                                   见                                            同意
        月 26 日      十一次会议
                                     (2)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

                                     可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凡涉及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
       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同时能运用自身在会计、金融、经济管理等方
       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正
       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同时,本人认真履行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按时召集、出席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相关议题,提出意见
       和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等
       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关
       于子公司嘉丰农服公司参与投资丝苗米产业园项目的事项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3
预案进行了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注意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一方面主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查询分析,了解公司
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进行现场
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另一方面对于需
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
调查研究,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意见、行使相应职权,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
司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持续学习,进一
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全体员工在本人
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4
    独立董事:刘良惠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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