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食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8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文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9 号)核准,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0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02 元,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85.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014.85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70.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11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一),公司及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合称为一方)与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相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华文食品股份 长沙银行股份有 81000018826 品牌推广及营销
1 6,147.16
有限公司 限公司高信支行 0000002 中心建设
招商银行股份有
平江县华文食 73190823531 风味小鱼生产线
2 限公司长沙开福 9,923.01
品有限公司 0306 技术改造
支行
注:“风味小鱼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华文食
品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无息借款形式打款至平江县华文食
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丙
方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品牌推广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
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
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振、阙雯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6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专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
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
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但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10、本协议一式九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及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合称为一方),乙方为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支行,丙方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风味小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
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
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振、阙雯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
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10、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前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