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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劲仔食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9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的数量由原 327 万股调整为 319 万股。

    2、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原 7.36 元/股调整为 7.16 元/股。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注: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劲

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刘纳新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文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止。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华文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

意见书》(更正后)。

    4、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授予数量调整及价格调整的情况

   (一)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权益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 8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327 万股调整为 319 万股,激励对象人员

不变。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康厚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5               8.93%         0.0875%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丰文姬                                      35               8.93%         0.0875%
                   会秘书
  苏彻辉            副总经理                  35               8.93%         0.0875%
          核心人员(20 人)                   214              54.59%        0.5350%
              预留股份                        73               18.62%        0.1825%
                合计                          392              100.00%       0.9800%

   (二)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现有

股权 40001 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的方

案,该权益分配方案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 根 据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

公司董事会拟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P0-V

=7.36元/股-0.2元/股=7.16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

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2)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如下:

    经测算,预计未来三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2063.93 万元,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19                  2063.93          1009.35      875.05      179.53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
因其带来的成本费用增加。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系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部分股份,授予价格调整系基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

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授予事项未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
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