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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关于公司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5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周劲松先生、李冰玉女士将其拥有的商标注册号第 3528582 号“古惑仔”文

字商标及注册号第 5428607 号“南北汇”文字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周劲松先生、李冰玉
女士(两人系夫妻关系)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周劲松
先生、李冰玉女士将商标注册号第 3528582 号“古惑仔”文字商标及注册号第
5428607 号“南北汇”文字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2、周劲松先生、李冰玉女士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周劲松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和独
立董事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全部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
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周劲松先生、李冰玉女士作为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周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30626197208******,住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周劲松先生系劲仔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30.86%的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
     2、李冰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30626197201******,住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李冰玉女士系劲仔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8.98%的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
注册商标          注册商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
  名称             标号
           类别

                            肉、猎物(非活)、鱼(非活)、果酱、腌制蔬   2014.9.7-
           29     3528582
                             菜、蛋、牛奶、食用油脂、果冻、豆腐制品      2024.9.6

                            肉、鱼(非活的)、水果片、酸菜、泡菜、蛋、 2019.5.7-
           29     5428607
                            牛奶、食用油脂、果冻、精制坚果仁、豆腐制品   2029.5.6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商标由周劲松先生、李冰玉女士
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周劲松、李冰玉
     乙方(受让方):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协议条款
     1、商标转让费共计为:人民币零元整。所有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在
商标转让事宜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及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
生的任何费用。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转让核准生效之前,甲方授权乙方无偿使用该商标。
     3、在商标转让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批准之后,乙方作为该商标的所有权人,
拥有该商标的一切合法权利。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公司无偿受让协议商标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
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周劲松先生、李冰玉
女士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健康发展的支持,有
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劲松先生、李冰玉
女士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无偿受让
控股股东商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商标的关联交易,其审议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
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受让控股股

东商标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