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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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及合法合规履职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9月,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1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
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5、《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3月 9、《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30日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16、《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4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27日
1、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5月
格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7日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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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8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19日 4、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议
案》
5、审议《关于无偿受让控股股东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年9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6日 2、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年10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月22日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
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1年度公司的主要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
实、准确;2021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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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5、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6、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1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未有发生变更。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
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
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
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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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本年度,公司完成了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推动公司依法运
作、规范发展。
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
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2、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
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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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