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1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
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各独立董事签字:
刘纳新 陈慧敏 陈嘉瑶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