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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劲仔食品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5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200,000 股为基数,按照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0,48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2、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2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57                      周劲松
         2          02*****170                      李冰玉
         3          08*****025        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年
4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如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则回购价格应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 座写字楼 46 楼劲仔食品董事会
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咨询电话:0731—89822256
    传真电话:0731—8982225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