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9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的要求,公司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对相应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并按照准
则相关要求编制 202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准则解释第 15 号所涉事项公司将按照 2021 年 12 月 30 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执行,其他未涉及部分会计政策维持不变。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
知,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
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
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
等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试运行销售相关
会计处理”,并按照准则相关要求编制 202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的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准则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规
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影响本报告期
公司财务报表期初及可比期间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