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劲仔食品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6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特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3、本次股份变动后,刘特元先生持有股份 20,159,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2 年 4 月 25 日,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华文食品”或“劲仔食品”)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持有本公司股份 24,548,83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09%)的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刘特元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4,838,4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2%。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特元先生出具的《劲
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特元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56,900 股,减持比例为 0.088517%。本次股
份变动后,刘特元先生持有股份 20,159,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3%,不
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刘特元先生持有公司
24,548,8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13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完成限制性
股份登记上市后,被动稀释了刘特元先生的股份;刘特元先生于 2022 年 6 月-2022
年 9 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了减持,相关减持情况已公告;2022 年 11 月 4 日,
刘特元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56,900 股。
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 变动均价/
股东 变动股数 变动比
事项 变动 变动时间 区间
名称 (股) 例
方式 (元/股)
限制性股份登 被动
2021 年 5 月 24 日 —— ——
记完成并上市 稀释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9 月 4,032,001
刘特元 集中竞价 8.65-11.74 1.137%
减持 2022 年 11 月 356,900
大宗交易 —— —— ——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质
名 占总股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总股本数 股数(股) 总股本数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4,548,832 400,010,000 6.137% 20,159,931 403,200,000 4.999983%
份
刘
其中:无限
特 0 0 1,748,307 0.433608%
售条件股份
元
有限售条件
24,548,832 6.137% 18,411,624 4.566375%
股份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刘特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除上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四)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
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
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
行上述承诺。
截至目前,刘特元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
权益变动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特元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前景不构成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
刘特元先生持有股份 20,159,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3%,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
2、刘特元先生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特元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刘特元先生出具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