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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3-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仔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劲仔食品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查阅劲仔食品董事会出具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与劲仔食品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沟通,并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劲仔食品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劲仔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平江县劲仔农副产品初
加工有限公司、湖南辣喜爱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博味园食品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财务业务层面和非财务业务层面,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安全
生产、关联交易、合同管理、担保业务、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劲仔食品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劲仔食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劲仔食品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自身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劲仔食品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 5%≦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3%≦错报<税前利润的 5%;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3%;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履职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的《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③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④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⑤对于期末的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 5%≦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3%≦错报<税前利润的 5%;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3%;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②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消息泄露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④资产保管存在重大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失金额巨大;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
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
    ②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以及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动较大;
    ④资产保管存在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损失金额较大;
    ⑤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为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劲仔食品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劲仔食品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劲仔食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劲仔食品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
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根据劲仔食品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评价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劲仔食品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现有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劲仔食品 2022 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其董事会出具的《劲仔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劲仔食品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振                       阙雯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