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质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各独立董事签字:
刘纳新 陈慧敏 陈嘉瑶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