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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3-03-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仔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劲仔食品(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劲仔食品正常经营且保证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充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劲仔食品(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劲仔食品闲置的自有资
金。

   (五)实施方式
    劲仔食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
    劲仔食品委托理财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劲仔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
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劲仔食品已经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投
资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有效规范委托
理财行为,控制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并与受托方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
    3、劲仔食品财务部为委托理财的具体经办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委托理财事
项的管理。在委托理财操作过程中,劲仔食品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将及时跟
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劲仔食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劲仔食品正常运营资金使用及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劲仔食品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劲仔食品(含子公司)本次拟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3 月 20 日,劲仔食品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劲仔食品正常
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劲仔食品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劲仔食品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劲仔食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劲仔食品(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
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稳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劲仔食品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
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劲仔食品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劲仔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劲仔食品(含子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投资事项系在在保证正常经营且保
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仔食品(含子公司)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江娜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