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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了解公司实际内部控
制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査,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关
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
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续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70 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相
对较低,收益相对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保
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公司控股子
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
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各独立董事签字:




       刘纳新                陈慧敏                    陈嘉瑶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