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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劲仔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4-13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件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劲仔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劲仔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4

月 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当面

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止 2021 年 4 月 12 日,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