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4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并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
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 中小 板上 市交 易 。本 次公 开发 行 完成 后, 公司 股 份总 数 由
132,520,000 股变更为 176,720,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252.00 万元变更为
人民 17,672.0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 。并对《广 东天元实业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 程(草
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等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相关情况,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
用)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批准日期】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经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1.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200,000
于【上市日期】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股,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
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万元。 17,672.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额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额为
3.
股,全部为普通股。 176,720,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
份: 份:
4.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5. 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二)要约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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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6.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7.
制。 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或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不受 6 个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月时间限制。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起诉讼。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包括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利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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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
的董事: 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规定的其他内容。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 ……
(八)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规定的其他内容。
……
9.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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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
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市场监督
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
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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