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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元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等。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20]1721 号 ) 核 准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44,2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发 行 价 格 10.49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63,658,000.00 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45,159,226.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8,498,773.5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440 ZC00341 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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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投资以下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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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实施主体
                                                (万元)      额(万元)

                                   湖北天之元
          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
   1                               科技有限公     33,138            30,850
                制造基地项目
                                       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9,698             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6,000             6,000

                      合计                         48,836           41,85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
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
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
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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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
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
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内。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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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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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

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

益。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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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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