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10-20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
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
意见如下:
一、 《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基石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并签署相关投资协议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基石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并签署
相关投资协议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
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 马忠 郝亚泓 肖波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