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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竞业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报告2022-03-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03 月 24 日对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
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竞业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培兵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百宽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赵培兵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03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并复制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3)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4)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其他投资情况、董监高的兼职情况;
5)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6)走访公司办公楼、厂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7)查阅公司财产权属证明、财务会计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2)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
3)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4)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公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对外担保制度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议资料;
3)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对账单;
2)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5)取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的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6)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所在行业相关研究报告;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核对履行
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
3)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培兵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