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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20-09-1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LRUS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名词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前身浙江晶美建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材科技有限公司,其于2018年2月整体变更为浙江海象
      海象新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晶美有限           指   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
       晶美投资           指
                               工持股平台,现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
                               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
      弄潮儿投资          指
                               司股东,现持有公司4.91%的股份
      海象进出口          指   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宁海象           指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海欣           指   香港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越南海欣           指   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
       海橡集团           指
                               制的企业
       海橡鞋材           指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系海橡集团控股子公司
                               海宁海橡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海橡集团全资子公
   海橡集团进出口         指
                               司
                               成都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
       成都海橡           指
                               制的企业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
      德西瑞股份          指
                               制人王周林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浙江晶通塑胶有限公司,公司原5%以上股东戴会斌和
       浙江晶通           指
                               章树红控制的企业
                               BEAULIEU CANADA ADMINNISTRATIVE CENTRE、
                               BEAULIEU GROUP LLC和BEAULIEU ASIA三家公
      BEAULIEU            指
                               司,均为公司客户,该等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爱丽家居           指   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竞争对手
       美喆国际           指   美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竞争对手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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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程(草案)》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1,834万股人民币普通
       本次发行           指
                               股(A股)的行为
         A股              指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坤元、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
       二、专业术语
                               POLYVINYL CHLORIDE的缩写,是一种可重复回收再
  PVC(聚氯乙烯)         指
                               利用的热塑性塑料
                               作为材料加工助剂,在生产过程中,使PVC具有一定的
        增塑剂            指
                               柔韧性,并降低加工温度,易于加工
                               由聚氨酯紫外光固化涂料组成,涂敷于地板表面起到
       UV 涂层            指
                               耐刮擦、耐磨、耐污、调节光泽等作用
                               聚氯乙烯树脂与增塑剂、稳定剂,在高温下经挤出机
        耐磨层            指   挤出、压延、冷却成型、然后分切,用于PVC地板上起
                               耐磨、防滑作用的一层膜
                               在PVC白膜上印刷指定的颜色和花型的一种塑料彩膜,
      印花面料            指
                               用以呈现指定的图案或花纹
                               为一种自由式连续发泡的材料。表面光洁、泡孔密闭、
         IXPE             指
                               独立、均匀、不吸水、无限长度、不吸水的软质材料
                               由PVC树脂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搅拌、挤出、压延而
        基材层            指
                               成,主要决定产品刚性、韧性、平整度的基层
                               由PVC树脂粉为主要原材料,由UV涂层、耐磨层、印
      PVC 地板            指
                               花面料层、基材层等结构所结合而成的塑料地板
                               通过槽榫拼接结构铺设的一种地板,本招股说明书摘
      锁扣地板            指
                               要中专指主要原材料为PVC的锁扣地板
                               LUXURY VINYL TILE的缩写,主要由UV层、透明耐
      LVT 地板            指   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构成,
                               是目前最为传统的PVC弹性地板
                               WOOD PLASTIC COMPOSITE的缩写,又称木塑地板。
      WPC 地板            指   由PVC树脂粉、重钙、稳定剂以及其余加工助剂通过高
                               速混料、高温挤出后,冷却定型的新型低密度塑料地

                                       1-2-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板
                             STONE PLASTIC COMPOSITE的缩写,又称石塑地板。
                             无增塑剂加入,使用大量重钙作为填料,与PVC树脂粉、
    SPC 地板            指
                             稳定剂等加工助剂在挤出机中混料、挤出、在线贴合
                             后得到的一种硬质塑料地板
    实木地板            指   实木通过定型、着色、UV涂覆后直接加工成型的地板
                             是以实木板为表层材料,通过使用特定胶水将多层不
  实木复合地板          指
                             同树种的板材粘合而成的地板
                             是以树枝、树皮等实木开发的副产品为基础材料,经
   强化木地板           指
                             过材料打碎后使用特定胶水压制而成的地板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的缩写,原厂设备生
       OEM              指   产。生产商完全根据客户的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
                             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 的缩写,自主设计制造。
      ODM               指   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
                             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 的缩写,自主品牌制造。产
      OBM               指   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
                             生产,产品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
                             Free On Board的缩写,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卖
                             方必须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
       FOB              指
                             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
                             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Delivered Duty Paid的缩写,即“完税后交货”,是指卖
                             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
       DDP              指
                             交给买方,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即完成交货义务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2-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三)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晶美投资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锁定期满后 3 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三)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弄潮儿投资、左建明、潘建明、冯月华、叶时金、马文明、朱冰琦、
夏长坤、戴建明、吴建祥、褚锦青、金俊、冯薛周、章伟标、李爱民、张月松、
孙明祥、沈冯生、陈建平、章群茂、范珠凤、沈磊、周海明、肖枚生、张久宴、
袁林芬、李民、钱江涛、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全
军、吴筱岚、褚云祥、袁见平、孙金林、朱文华、朱浩飞、吴马江、朱洪祥、王


                                  1-2-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云松、陈金惠、张建明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周林、鲁国强、金俊、
冯月华还承诺:
     (一)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二)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
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
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三)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王周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人/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
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已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的股份,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2-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已经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已经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期末之后公司股票有除权除息
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启动条件的监测。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召开董事会会议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告知稳
定预案履行义务人。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满足下列基本原则:(1)不能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
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年度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5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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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后的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取得现金分红
(税后)的 20%;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取得现金分红(税
后)的 50%;
     (3)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
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均实施完毕后的连续 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
额不低于其个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20%,不高于其个人上年度自公
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50%;
     (3)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
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4)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制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中的义务。
     (三)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应将该年度
及以后年度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项予以暂扣,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
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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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可将其个人的薪酬予以暂扣,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
止。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
诺
       (一)公司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
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
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
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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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
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承销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
司承诺:因本公司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承诺:锦天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锦天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锦天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承诺:如因本公司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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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
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提高市场份额,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核
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
设,及时、高效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
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
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并积极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专业从事 PVC 地板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
品生产及研发经验。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快
速增长,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下游行业需求下降、成本波动等风险。
为了应对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扩大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
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在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财务
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预算、
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5、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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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
已经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
     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
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在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并督促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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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
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
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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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自相关
投资者遭受损失至本人履行赔偿责任期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自公司领取的
工资薪酬。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 2019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对公司股东大会尚未作出分配决议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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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
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
需求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
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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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金额达到 5,000
万元。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盈
利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的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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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1)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
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2)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负;
     (3)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
事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
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出具专
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以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利润分配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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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
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购买资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
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贸易出口摩擦风险
      1、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主要为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境外PVC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
提供ODM产品,境内销售金额较小,境外销售中美国地区占比相对较高,境外
尤其是美国的贸易政策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地
               40,027.88      46.67%    39,151.04        50.12%   16,591.47        42.66%
境    区
外    美国以
               45,102.19      52.58%    38,587.88        49.40%   21,464.95        55.19%
      外地区
     境内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尤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
增大。2018年6月15日,美国公布对华征税清单,从2018年7月开始,对从中国进
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8年9月24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
级,美国对大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公司产品属于这次加
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2,000亿美
元中国进口商品由原先加征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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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增加15%。公司产品被加征关税后,公司与美国客户进行协商,绝大部分客户通
过由公司下调产品销售价格的方式将部分损失转嫁给公司,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关
税税率上升导致的不利影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
呈现增长态势,主要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利影响相对有限。
     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起,
至2020年8月7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根据其
发布的声明,目前公司向美国地区销售的大部分产品无需加征关税。目前中美贸
易关系有所缓和,但不排除未来中美贸易摩擦重启,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的
影响;除美国以外,公司产品境外销售还包括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其他地区,
目前我国和上述地区贸易往来基本正常,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治、外交、
就业等因素影响下,相关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将给公
司市场销售带来一定的风险,从而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337 条款调查的风险
     2019年3月25日,美国Mohawk Industries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IVC US Inc.
和卢森堡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1930年
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
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9200460号专利、第10208490号专利
和第10233655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337条款调查,包
括本公司在内的19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2019年5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ITC)正式立案。
     此次337调查本质上是由申请人与地板锁扣专利公司I4F Licensing B.V.的地
板锁扣专利纠纷所引发。申请人主要从事地面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要经营产品包括地毯、瓷砖、石材、实木地板、强化地板和聚乙烯地板等,拥有
337调查所涉的如下专利:1)2015年12月1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9200460
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covering, floor elemen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floor elements”;2)2019年2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10208490的美国
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3)2019年3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
10233655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但I4F Licensing B.V.也拥有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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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利,并许可包括公司在内的诸多主流PVC地板制造商使用。因此申请人发起337
调查,状告I4F Licensing B.V.的客户专利侵权,主要诉求如下:
     1)根据第337(d)条款颁布永久性的普遍排除令(permanent general exclusion
order),禁止所有侵犯申请人专利的地板产品进入美国;
     2)根据第337(f)条款颁布永久性的禁止令(permanent cease and desist order),
禁止被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其他附属或代理方进口、运入或
运出外国贸易区、标价发售、市场推广、广告、展示、仓储、分销、销售、运输
(除了出口)、许可、修理、招揽美国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帮助或唆使其他实体进
口、为进口而销售、进口后销售、运输(除了出口)或分销被申请人的侵权产品;
     3)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美国海关对被诉产品及部
件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4)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委员会对被诉禁止的行为
根据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337调查过程中,作为目前PVC地板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公司和同行
业公司、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应对。而另一方面,申请人与I4F Licensing B.V.对
调查所涉专利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和解,双方的专利侵权争议已不复存在。因此,
2019年11月20日,Mohawk Industrie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
终止对发行人337调查的动议;2020年1月24日,ITC的行政法官(ALJ)初裁同
意申请人对发行人的终止调查动议;2020年2月25日,ITC发布不另行审查初裁
的通知,同意初裁结果。目前公司与申请人已不再存在专利纠纷。此次337调查
中,公司未承担额外费用。发行人产品均获得了Vlinge Innovation AB或I4F
Licensing B.V.的专利授权,不涉及337调查所提及的专利。
     虽然公司目前不存在专利纠纷,但不排除未来因专利许可方专利情况变动等
原因可能导致公司被卷入专利纠纷的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避免进口国与出口国对商品实行双重征税的财政机制,已
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我国对外贸易出口商品实行国际通行的退税制
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
     2017年初至2018年10月末,公司PVC地板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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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
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
起,受我国下调增值税税率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2017年度、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总额分别为3,604.12万元、7,826.01
万元和10,507.08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国家出口贸易政策发生较大调整,公司
产品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场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由于美国、欧洲等主要发达国家对PVC地板的接受程度较高,公司的产品主
要向境外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7.84%、99.52%和99.25%。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物
装修,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因其城市化实现较早,现存大量房屋需要进行
二次装修,且发达国家居民更注重生活品质和产品的环保性、安全性,由于PVC
地板特有的优点,近年来,PVC地板代替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越发明显。
据统计,美国PVC地板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的比重由2012年11.30%提高到2018年的
21.40%(数据来源:Scoring Flooring),在欧洲市场,占比则由2011年的15.16%
提高到2018年的28.53%(数据来源:Eurostat),从而产生对PVC地板巨大需求。
若未来PVC地板取代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发生逆转,或者有更加先进的
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出现,则将对PVC地板需求带来不利的影响。
     除了PVC地板代替传统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带来的需求以外,PVC地板需求还
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近年来,美国和欧洲地区经
济发展情况较好,以美国为例,2017年度和2018年度美国经济增长率为2.3%和
2.9%(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推动了PVC地板市场的发展。但不排除未来美
国和欧盟等区域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导致该等地区PVC地板市场需求降低,进而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事PVC地板行业的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经营规模不大且研发设计和销售能
力较弱,市场集中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报告期内,行业整体毛
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加上市场前景较好,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进入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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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另外一方面行业内部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充产能,未来市场竞争将加剧,
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
     此外,随着公司产品逐步深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知名PVC地板企业的正面竞
争将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逐渐升级到研发设计、
品牌、营销网络、质量、服务、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在逐步深入的国际化竞
争中,如果公司未能在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
争风险。
     (四)经营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主要以美元或欧元进行定价和结算。公司产品自签署
订单至收汇、结汇周期较长,主要集中在2-5个月之间,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
出口业务影响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公司境外销
售产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或欧元,人民币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第二、自签订境外销售订单至该订单款项结汇之
日,期间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造成一定影响。首先自签署境
外销售订单至确认收入期间,汇率波动导致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要
产品的毛利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其次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
公司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和耐磨层等,大部分为化工
产品,其价格走势与原油及煤炭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2017年度、2018
年度和2019年度,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分别为66.05%、64.03%和
64.87%,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将
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收入之和占营业
收入比重分别为 65.50%、47.98%和 40.53%,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30.47%、16.48%和 13.54%。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
高,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虽然公司凭借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质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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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开拓新的客户,取得良好的效果,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
由于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如果主要客户自身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
生变化,公司获取订单规模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2020年1-6月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的全部内容,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
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8898 号)。公司 2020 年 1-6 月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审计数                审阅数
          营业收入                       37,079.71               57,397.53           54.79%
           净利润                         5,633.07                9,379.28           6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382.76                9,091.71           68.9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具体情况参见招股
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
经营状况”。
     (二)2020年1-9月业绩预告信息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预计数
               营业收入                                  83,551.78                   40.00%
               净利润                                    12,880.23                   3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183.42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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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鉴于公司 2020 年 1-6 月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较去年同
期实现一定程度增长,综合考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同比将实现一定程度的增
长。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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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1,834万股(无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1%
     每股发行价:            38.67元
     发行市盈率:            21.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60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4.08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75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设股票交易账户的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
                             止购买者除外)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
                             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0,920.78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1,445.54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475.24万元,其中:
                             承销、保荐费用6,867.0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1,350.00万元
                             律师费用558.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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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
                             69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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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ALRUS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9 日
    住     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3 幢
    邮政编码: 314400
    公司电话: 0573-80776966
    公司传真: 0573-87279999
    互联网网址:www.haixiang.com.cn
    电子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二、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晶美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480.07
万元折合股份 4,555 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潘建明、冯月华、朱冰
琦、夏长坤、吴建祥、戴建明、褚锦青、金俊、李爱民、沈冯生、周海明、张久
宴、肖枚生、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朱洪祥、朱浩
飞、张建明、袁见平、吴筱岚、吴马江、王云松、孙金林、全军、朱文华、褚云
祥、陈金惠等 35 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
     (三)公司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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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及晶美投资。
     整体变更前,王周林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43.61%的股权、晶美投资
41.07%的股权和海橡集团 33.78%的股权;鲁国强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7.67%的股权和海橡集团 13.70%的股权;陈建良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7.52%的股权和海橡集团 13.43%的股权;晶美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18.11%的股权,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
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整体变更后,公司承继了晶美有限的整体资产及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整体变更前后,公
司主要资产和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整体变更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之“(二)主要产品
的工艺流程”。
     (六)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况
     公司整体变更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王周林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鲁国
强任董事,陈建良及晶美投资与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无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晶美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公司承继了晶美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
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产权变更手续。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5,5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8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 7,334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1%。


                                    1-2-2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假定本次发行新股 1,834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类别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王周林            1,986.3900               36.12    1,986.3900          27.08
                晶美投资                825.0000            15.00      825.0000          11.25
                 鲁国强                 349.4533             6.35      349.4533           4.76
                 陈建良                 342.4892             6.23      342.4892           4.67
             弄潮儿投资                 270.0000             4.91      270.0000           3.68

有限售条         沈财兴                 218.5553             3.97      218.5553           2.98
件的股份         左建明                 136.0000             2.47      136.0000           1.85
                 潘建明                  96.3575             1.75       96.3575           1.31
                 冯月华                  92.9726             1.69       92.9726           1.27
                 叶时金                  90.0000             1.64       90.0000           1.23
                 马文明                  90.0000             1.64       90.0000           1.23
                其他股东           1,002.7821               18.23    1,002.7821          13.67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834.0000          25.01
           合计                    5,500.0000              100.00    7,334.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为王周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弄潮
儿投资、沈财兴、左建明、潘建明、冯月华、叶时金、马文明(与叶时金同为第
十)。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号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海象进出口执行董事、总经理;
1      王周林              1,986.3900              36.12
                                                                   海宁海象执行董事;
                                                                  Kimay Floors Inc 总经理
2      鲁国强               349.4533                6.35                公司董事
3      陈建良               342.4892                6.23                   -
4      沈财兴               218.5553                3.97                   -
5      左建明               136.0000                2.47                   -
6      潘建明                96.3575                1.75                   -


                                              1-2-2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号
7     冯月华             92.9726          1.69        公司监事
8     叶时金             90.0000          1.64            -
8     马文明             90.0000          1.64            -
10    朱冰琦             74.9223          1.36            -
10    夏长坤             74.9223          1.36        公司员工
10    戴建明             74.9223          1.36            -
10    吴建祥             74.9223          1.36            -
10    褚锦青             74.9223          1.36            -
     合计             3,776.8294         68.67            -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国有股东和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国有股东及外资股东。
     (五)公司股东中私募股权基金及登记备案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 49 名和合伙企业
股东 2 名。合伙企业股东中,晶美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不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弄潮儿投资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已完成登记备
案(私募基金备案号为 SCK835),其管理人为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人备案号为 P1064498)。
     (六)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晶美投资 52.82%的份额;左建明是陈建平儿子配偶的
父亲;傅昊是李仙红的儿子。除此以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


                                     1-2-3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似。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
       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
       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
       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凭借着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
       靠的产品质量以及多年的市场推广,公司已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已在
       PVC地板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2017年度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
       会评为“中国地板行业十大家装品牌(弹性地板类)”,2018年度公司被中国建
       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片材类)”,2019年度
       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被海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2019年海宁市市长质量奖”,市场遍布美洲、欧洲、澳
       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根据产品的结构,公司产品分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类,具
       体介绍如下:
产品   主要原
                         产品描述                   优点           产品图例
类别        料



                   LVT(Luxury Vinyl Tile)
       聚氯乙      地板又称高端 PVC 地板,
                                              绿色环保;超强耐
       烯、重      主要由 UV 层、透明耐磨
LVT                                           磨;高弹性和超强抗
       钙、稳定    层、印花面 料层、 PVC
地板                                          冲击;防火阻燃;保
       剂、增塑    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
                                              养方便;防水防潮
       剂          构成,是目前最为传统的
                   PVC 地板之一




                                                        1-2-3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产品   主要原
                        产品描述                  优点            产品图例
类别        料
                                           WPC 地板除了具备
                                           LVT 地板的优异特
                  WPC(WOOD PLASTIC 性外,由于 WPC 基
       聚氯乙
                  COMPOSITE)地板又称 材层通过 PVC 树脂
       烯、重
WPC               木塑地板,主要由 UV 层、 粉与发泡剂制成,具
       钙、稳定
地板              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 有材质较轻,便于运
       剂、发泡
                  层、PVC 中料层、WPC 输安装的优点;部分
       剂
                  基材层构成               WPC 地板通过加设
                                           基底层,达到静音的
                                           效果
                  SPC(STONE PLASTIC
                  COMPOSITE)地板又称 相比其他类型 PVC
                  石塑地板,主要由 UV 层、 地板产品,SPC 的基
       聚氯乙     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 材 层 通 过 重 钙 粉 与
SPC    烯、重     层、SPC 基材层构成。SPC PVC 粉混合,具有更
地板   钙、稳定   地板是近年来需求较大 好 的 尺 寸 稳 定 性 以
       剂         的 PVC 地板产品,凭借 及 抗 冲 击 性 ; 部 分
                  其优良特性,可应用于家 SPC 地板通过加设基
                  装、商业及公共区域等多 底层,达到静音效果
                  类型地面装饰




                                                      1-2-3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场所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PVC地板行业的经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
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等,能源动力主
要为电力。
     公司设有计控部和采购部,计控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计划以及供应商的评定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技术
部负责采购技术标准制定;品控部负责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控制。
     公司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
价格合理性、交付及时性以及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多种因素,建立并

                                  1-2-3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做好记录,会同销售、生产、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
期进行评估,公司重要原材料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为确保供应渠道的
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同一种原材料一般采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
后备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变化不大,供应相对稳定。
     具体原材料采购时,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模式进行采购,计
控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安全库存、采购周期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向合
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后择优选择,由采购人员负责具体执行。采购员须按规
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物资采购合同上约定质量、数量、交货期等要求
等协议条款,以降低公司采购风险。公司一般收到货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
后才能入库。
     公司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不同原材料的付款方式有所不同,其中
最主要的原材料PVC树脂粉付款周期很短,大部分PVC树脂粉供应商在收到公司
支付的全部货款后发货;其他部分原材料采用月结的方式,公司在每月25日左右
支付上月货款,部分原材料在到货验收入库后20天至60天内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为国外PVC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提供ODM产品,
公司主要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按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和滞
销风险,减少资金占用。
     公司在获取客户订单后,由计控部综合评估生产所需的原料、人员和设备,
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安排各个生产车间实施生产作业;公司对生产环节制定
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整个生产流程受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公司品控部人员负
责对生产全程进行监控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检,产品生产完成后进行入库质量
检测,检验合格后产品进行成品入库,并按照销售订单向客户交货。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除了自身生产产品外,受公司产能限制,会出现仅靠自
身生产不能满足订单的时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将部分生产工序交由外
协厂商来生产,外协厂商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加工后经
验收合格后交给公司。
     3、销售模式
     (1)销售分布


                                 1-2-3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售到美国、
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少部分在境内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
外和境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销售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境外销售       85,130.08         99.25%    77,738.92       99.52%    38,056.42       97.84%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在境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 ODM 模式,极少部分采用自有品牌销
售。公司与 KINGFISHER、BEAULIEU CANADA、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
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负责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开发完成交客户确认后按订单生
产,由客户以其品牌在终端市场进行销售。在境内市场,公司采用 OEM 模式和
以自有品牌销售相结合的模式。
     在 ODM 销售模式下,公司销售按客户的性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
向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直接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上门拜访、
客户来访、电话和邮件往来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拓客户,成功后公司直接与
客户签署销售合同,为其提供 ODM 产品;另一类是向贸易商销售,利用贸易商
的市场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不直接与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签署销售合
同,而是与贸易商签署销售合同,贸易商在获取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需求后,
与公司进行沟通后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贸易商的要求,生产完成后将
产品贴其指定商标后交货。在以自有品牌销售的模式下,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
的模式,极少部分采用经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向所有客户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在产品所有权风险转移
给客户时,实现对客户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最终销售的实现情况,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                     销售实现情况                  最终销售实现情况

ODM/OEM 销售

其中:直接销售                              全部实现                      全部实现
      通过贸易商销售                        全部实现                    绝大部分实现



                                             1-2-3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销售模式                      销售实现情况                    最终销售实现情况

自有品牌销售

其中:直接销售                            全部实现                          全部实现

      通过经销商销售                      全部实现                        绝大部分实现


     对于 ODM/OEM 销售模式下的直接销售,及自有品牌销售下的直接销售,
由于公司直接销售给客户,因此收入确认时已实现最终销售;对于 ODM/OEM
销售模式下的通过贸易商销售,及自有品牌销售下的通过经销商销售,存在少量
产品在途,贸易商客户/经销商客户还未完成对其客户的产品交付,因此公司未
全部实现最终销售。
     报告期内,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ODM/OEM 销售           85,085.44       99.20% 77,738.56        99.52% 38,736.81          99.59%
其中:直接销售         72,212.06        84.19% 59,011.18        75.54% 26,365.33         67.79%
      通过贸易商销售   12,873.38        15.01% 18,727.38        23.97% 12,371.48         31.81%
自有品牌销售                 687.19     0.80%        375.81     0.48%        158.46      0.41%
其中:直接销售               604.47      0.70%       289.01      0.37%       158.46       0.41%
      通过经销商销售          82.72      0.10%        86.80      0.11%         0.00       0.00%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报告期内,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应的期末应收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销售模式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ODM/OEM 销售                          16,964.00               13,231.83                7,404.18

其中:直接销售                        16,522.20               10,781.59                4,219.29

      通过贸易商销售                    441.80                 2,450.25                3,184.89
自有品牌销售                              68.20                 230.80                     45.70

其中:直接销售                            68.20                 230.80                     45.70

      通过经销商销售                       0.00                    0.00                     0.00

        合计                          17,032.20               13,462.63                7,4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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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 ODM/OEM 模式销售产生。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不断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也逐年增长。公司
主要客户为国外知名的地板品牌商、贸易商或建材零售商,信誉良好,且公司已
经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的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了应收账款
的回收风险。
     (2)实物流和资金流的具体流转过程
     1)实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市场销售的实物流转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境外市场:FOB 模式下,公司负责产品发货,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装
运港,产品在装运港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客户,公司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
入。DDP 模式下,除前述 FOB 模式下的义务外,公司还负责产品运抵目的港后
的清关,提货,并安排运输公司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
     境内市场:公司负责产品发货,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合
同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2)资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境内、外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客户根据合同订单约
定的付款时间向公司支付货款。
     报告期各期,绝大部分销售回款由客户直接支付给公司,存在较小比例的销
售回款由第三方向公司,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3)定价策略
     公司主要采用成本加成与随行就市相结合的定价策略,不同产品之间的定价
策略无重大差异。制定售价时,一般由财务部门根据产品的成本以及利润需求给
出定价的参考区间,再由营销中心根据客户的年度订单价以及价格承受能力、结
合市场价格,给出初步定价,最后由销售负责人审核并确定最终价格。
     (4)客户模式
     1)公司主要客户模式
     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成立初期,产销规模相对较小,知名度也较低。
2015 年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采取了与贸易商合作及自身拓展客户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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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驱动的拓展策略。经过 2016 至 2019 年度几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较大的产销规
模,在行业内排名靠前;同时,公司产品性能稳定、质量优良,也得到了各客户
认可。因此,目前公司以中大型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进行拓展和维护。
     截至 2019 年末,与公司有交易记录的客户累计逾 100 家,其中与公司有活
跃交易且金额较大的客户有 20 余家,其中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 KINGFISHER、
欧洲地区领先的建材零售商 HORNBACH 等大型客户。
     2)报告期内公司未选择单一大客户模式的原因
  目前公司已有若干大型客户,未来也将继续以中大型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进行
拓展和维护。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美喆国际对单一大客户销售
占比较高,而公司销售集中度较低、对单个大型客户的销售占比较小。公司未选
择单一大客户模式,主要原因是单一大客户模式优劣势并存,存在一定风险,具
体为:
     一方面,在单一大客户模式下,因大客户采购总量较大、供应商有效维护双
方之间的稳定合作即可实现较大规模的销售,营销压力较小;其次,单个规格品
类产品的采购量也较大,使供应商相对容易获得产供销各方面的规模效应;此外,
大客户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强,商业信用较好,供应商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单一大客户意味着供应商对客户的依赖较大,一旦因贸易政策变
化、其他供应商竞争等原因导致合作关系中断,供应商短期内找到其他客户难度
较大,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其次,若供应商在单一大客户总体采购量
的占比较小,通常意味着供应商较难有议价权,若大客户自身业绩承压要求供应
商降低销售价格,供应商保持稳定持续的盈利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大客户往往
要求供应商对其优先供货,对供应商拓展其他客户也有不利影响。
     从公司自身情况看,公司营销能力较强,报告期内陆续新增中大型客户,且
公司产品性能稳定,质量优良,得到各客户的认可,与现有客户的合作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总体较为紧张,若采用单一大客户模式,因产品交期等原因
势必影响公司与其他现有客户的稳定合作。
     综合考虑前述单一大客户模式的优劣势,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选择“将
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以稳固与现有中大型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其他
中大型客户作为公司的客户模式,未采用单一大客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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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产品竞争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产能性
能稳定、质量优良,未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客户产生重大纠纷。
     从产品价格方面看,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均价总体略高于爱丽家居,
具体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61.67                   63.74                63.63
     爱丽家居                        52.23                   50.69                47.24

     综合前述,虽然公司主要产品价格高于爱丽家居的主要原因是两家公司的产
品结构存在差异(爱丽家居主要产品悬浮地板的价格相对较低,而公司不生产该
种产品),但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公司主要产品具有产品竞争力,不存在因竞
争力不足导致无法采用大客户模式的情形。
     4)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对发行人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爱丽家居的主要客户 VERTEX、VERTEX 的主要客户
HOME DEPOT 未从公司处采购。可比公司美喆国际未公开披露其主要客户的具
体名称。
    4、结算收款和收入确认方式
     (1)境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客户数量众多,签署合同的方式略有不同,部分客
户采用框架合同+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部分客户采用直接签署具体采购合同的
方式。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部分客户委派该公司人员或第
三方机构到公司现场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公司安排发货,物流外包
给专业的运输公司,产品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境内港口,由公司负责办理出口报关
手续。公司与绝大部分客户按照 FOB 价格结算,FOB 模式下的前期物流费用以
及报关装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后续海运等费用由客户承担;除了采用 FOB 价
格结算外,少量客户采用 DDP 价格结算,DDP 模式下所有的运费以及报关装船
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由于公司客户较多,客户的付款方式不尽相同,客户一般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公司与不同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存在差异,与不同的产品无直接关系。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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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包括电汇及信用证,主要为电汇。公司给予不同客户的销售回款账期存在差异,
具体为:对于合作时间较短的客户,公司在签署具体采购合同(订单)后一般收
取合同总额 30%左右的订金;对于合作时间较长的客户,公司一般不收取订金。
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完成出运以后,以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要求客户付款,
客户在出运之日起 15 天至 90 天内付款;少部分客户在出运之前支付所有货款。
客户一般采用电汇或者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订金及后续货款。
     对于以 FOB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以及提单
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后,在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以
DDP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或货代公司收
货凭证以及客户的签收单后,在客户签收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具体如下:
     1)境外销售-FOB
   时点     产品装船日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即 Free On Board 缩写,意为装运
   依据
            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方法     公司根据提单/货代公司收货凭证记录的开船日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DDP
   时点     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日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DP,即 Delivered Duty Paid 缩写,意为
   依据     税后交货。卖方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
            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方法     公司根据客户签收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境外销售,在合同订单中均明确约定装运港、目的港、
所采用的模式(贸易术语)。公司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不同
贸易术语的具体规定,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境内销售
     公司向境内客户的销售结算方式为电汇,与不同的产品无直接关系。部分客
户在签署具体采购合同(订单)后收取合同总额 30%左右的订金,部分客户采用
提货前付清货款的方式。生产完成后,公司安排发货,物流外包给专业的运输公
司送货至合同指定地点,客户一般在收到货物后 10 天至 20 天支付余下货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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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在产品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具体如下:
   时点     取得客户验收单日
            公司取得客户验收单,表明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将符合标准的产品交付给买方
   依据
            并得到买方的确认,产品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方法     公司根据客户验收通过的当月确认收入

     (三)行业竞争情况和发行人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PVC地板行业企业众多,行业竞争完全充分,无绝对领导地位的
企业。行业内的竞争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以OE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
     该类企业数量较多,研发设计能力比较薄弱,缺少对关键技术和品牌的控制,
产业链地位较低,产品附加值水平较低。
     (2)以OD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
     与OEM模式为主的地板生产企业相比,该类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
和产品开发能力,并依托规模效益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并保持较强的
竞争优势。与拥有自主品牌的地板生产企业相比,ODM企业毛利率相对较低。
     (3)拥有自主品牌的地板生产企业
     该类企业具有自主品牌,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品牌
运作、营销网络和产品设计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业务种类丰富,盈利能力
较强。该类企业数量较少,发展历史较长,且往往具有外资背景。
     另外,基于看好PVC地板的未来发展前景,传统地面装饰生产企业也开始涉
足PVC地板行业,比如大亚圣象(000910.SZ)和天振竹木;少量其他行业的企
业也尝试涉足PVC地板行业,比如海利得(002206.SZ)。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涵盖 LVT 地板、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三大类。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 PVC 地板行业,凭借
着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多年的市场推广,现已发展成为国
内 PVC 地板行业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公司的业务已覆盖了美国、德国、英国等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凭借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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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 的 行 业 经 验 积 累 , 目 前 已 成 为 KINGFISHER 、 BEAULIEU CANADA 、
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的合格
供应商之一,维持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近年来,公司的产品开发、品质保障等
方面逐渐获得客户们的认可,业务订单迅速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报告期各
期,公司主要产品外销收入的销售分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北美洲        47,241.45    56.24%        46,606.63      60.47%      21,182.61      56.09%

境 其中:美国     39,224.30    46.70%        38,584.84      50.06%      16,342.45      43.27%
外 欧洲           34,557.10    41.14%        29,029.32      37.66%      16,285.31      43.12%
    其他           2,200.02        2.62%      1,444.03          1.87%     296.72         0.79%
      合计        83,998.57   100.00%        77,079.99    100.00%       37,764.65     100.00%

     近年来,PVC 地板在美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份额逐步提高,已经成为美国
第二大地面装饰材料,而中国是美国 PVC 地板的最主要供应国。美国进口的铺
地制品中 PVC 地板的占比从 2014 年的 20%提高到了 2018 年的 38%,而地毯和
实木地板则从 2014 年的 46%和 21%逐步下滑到 2018 年的 36%和 15%;近年来,
PVC 地板在欧洲地区也增长较快。根据 FLOOR FOCUS 的统计数据,2015 年欧
洲地区 PVC 地板销售量为 41.25 亿平方英尺,约占全球总市场规模的 33%。根
据 Eurostat 统计,在欧盟进口的各类地面装饰材料产品中,PVC 地板从 2011 年
占比 15.16%上涨至 2018 年的 28.53%,其他地面装饰材料份额均呈现不同程度
的下降,PVC 地板逐渐成为地面装饰材料的主流品种之一。在美国和欧洲替代
性需求的支撑下,未来我国 PVC 地板出口量可能继续保持在高位。
     公司作为 PVC 地板生产商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地板品牌商和贸易商形成了
互补的合作方式。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凭借多年的市场培育和积累,在销售渠道、
研发设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全球市场尤其是主要发
达国家的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形成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同时,由于欧美等
国家和地区人工成本较高,因此 PVC 地板的生产环节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欧美 PVC 地板企业逐步转型为地板品牌商和贸易商,国
内生产企业主要为品牌商和贸易商提供 OEM、ODM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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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利率
 海象新材        27,514.58     38,912.37          488.06       73.09        29.72%
 爱丽家居        87,242.09    105,525.72       15,338.32   11,464.60        27.63%
 美喆国际        86,156.61     80,943.04       11,349.70   10,868.93        25.27%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毛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利率
 海象新材        66,205.45     78,376.85       10,254.39    8,957.34        28.72%
 爱丽家居        87,863.54    137,273.01       23,196.27   17,532.87        24.93%
 美喆国际        76,206.37     60,242.42        6,363.29    6,277.02        21.67%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利率
 海象新材        93,640.91     85,877.31       15,526.40   13,832.26        33.05%
 爱丽家居        97,289.56    114,578.79       18,677.82   14,202.97        23.70%
 美喆国际       102,124.73     80,738.83       10,654.88    9,369.39        25.71%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均以外销为主。2017 年度,爱
丽家居和美喆国际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方面均高于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低于公司;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高于美
喆国际,低于爱丽家居,公司毛利率高于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
     公司与爱丽家居的主营业务均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
产品包括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三大类,其中 LVT 地板分为锁扣地
板和非锁扣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均为锁扣地板,爱丽家居主要产品包括
悬浮地板、锁扣地板以及普通地板;美喆国际主要从事塑胶地板的制造和销售。
受公司进入 PVC 行业较晚的影响,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发展速度较快,公司总资
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低于爱丽家居。
     受欧美等国家和地区 PVC 地板进口需求快速增长的影响,我国 PVC 地板出
口规模亦随之快速增长。根据海关数据的统计,中国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 PVC 地板出口金额分别为 2,338,647.76 万元、3,041,559.75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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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339,618.44 万元。公司相关产品在上述年份的出口总金额分别为 38,056.42 万
元、77,738.92 万元和 85,130.08 万元,分别占总出口市场份额的 1.63%、2.56%
和 2.5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产品 PVC 地板出口金额及市场占有率
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中国PVC地板出口总金额(万元)       3,339,618.44         3,041,559.75       2,338,647.76
公司PVC地板出口总金额(万元)          85,130.08           77,738.92          38,056.42
             公司占比                     2.55%                2.56%              1.63%
 爱丽家居PVC地板出口总金额
                                      109,008.03          135,904.12         101,055.14
          (万元)
        爱丽家居占比                      3.27%                4.47%              4.32%
    注:1、国内涉及 PVC 地板等相关产品出口的报关科目主要为 39181090 类别;
    2、爱丽家居出口金额按照报告期各年度美元平均汇率折算;
    3、美喆国际未披露其出口金额,故未进行市场占有率对比。
     公司在积极拓展国外市场的同时,不断尝试扩大国内市场的销售。与木地板
相比,PVC 地板在价格和性能上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考虑到近年来国内房
地产市场精装修出售的商品房占比不断提高,公司正通过与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
企业合作的方式,直接接入商品房的精装环节,进而打开家装市场,如公司于
2019 年 8 月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PVC 地板集中采购协议,拟为其提供
优质的 PVC 地板。
     五、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通用设备。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41,908.80万元,净值为35,637.90万元,未
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8,681.10              721.07       17,960.03           96.14%
    通用设备             1,796.97              708.08        1,088.89           60.60%
    专用设备            20,579.61          4,455.08         16,124.54           78.35%
    运输工具               851.12              386.68         464.44            54.57%
      合计              41,908.80          6,270.91         35,637.90           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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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100%。
         (二)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1、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6宗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号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土地坐落                         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                                     (平方米)             权利
           浙(2018)海宁市不动
 1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30,674.20   工业      抵押
             产权第0048386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2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24,185.03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5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3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8,240.36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6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4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7,893.73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7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5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6,698.83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8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6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162.97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9 号
    注:1、权证号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8386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
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债权金额6,293.00万元;已抵押给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债权金额2,000万元;
    2、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435号、0003436号、0003437号、0003438
号和0003439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房产已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
支行,债权金额14,626.09万元。
         公司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
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2、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
情况如下:
                                                    租用建筑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场所地址                     租赁期限           租金
                                                      物面积
                                  海宁市海昌街道      8,579     2018年7月1日至       120,106
     1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海丰路380号       平方米     2021年6月30日        元/月
                       海宁市华   海宁市海宁经济
                                                    员工宿舍    自2018年7月1日       177,600
     2      海象新材   立实业有     开发区石泾路
                                                      31间      至2021年6月30日       元/年
                         限公司         71-2号
                       海宁美联   海宁市海昌街道
                                                    员工宿舍    2018年7月25日至  360
     3      海象新材   袜业有限   海丰路360号宿
                                                      24间       2020年7月24日 元/间/月
                         公司       舍楼五楼


                                           1-2-4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租用建筑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场所地址                         租赁期限         租金
                                                           物面积
                                     海宁市海昌街道
                                                    5,134.14平        2020年3月6日至    125,000
                                     海丰路360号3-1
                                                       方米            2025年3月5日      元/年
                                       车间一层西侧
                          海宁三足   海宁市海昌街道
                                                          4,860      自2017年3月1日         77,760
       4     海象新材     足装有限   海丰路360号一
                                                          平方米     至2027年4月30日        元/月
                            公司     楼物流中心局部
                                                          8,500      自2018年7月1日 1,428,000
                          浙江皮意   海宁市经济开发
                                                          平方米     至2023年6月30日  元/年
       5     海象新材     纺织有限   区石泾路59号厂
                                                                      2019年4月1日至      360
                            公司         区内            宿舍34间
                                                                      2020年12月30日    元/间/月
      注:1、公司向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石泾路59号厂区内的
  厂房、仓库和宿舍,其中租赁的仓库、厂房合计8,500平方米,出租方未提供该租赁物业的
  相关权属证明。
      2、公司向关联方海橡鞋材租赁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3、上表中,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租金为含税金额。
           3、公司拥有的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3 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具体情况
  如下:
                                                       面积     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他项
序号         土地权证号              土地座落
                                                     (平方米) 类型             终止日期       权利
       浙(2018)海宁市不动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                      工业
 1                                             10,316.00                     2056年3月28日      抵押
         产权第0048386号          路380号                           用地
       浙(2019)海宁市不动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                      工业
 2                                             26,269.00                     2062年10月8日      抵押
         产权第 0003435 号      路 380 号                           用地
       浙(2019)海宁市不动 海宁经济开发区光耀                      工业
 3                                             29,573.00                     2059年6月11日         --
         产权第 0032872 号 路东侧天子堰路南侧                       用地
      注:1、权证号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8386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
  土地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海宁支行。
      2、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435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土地
  已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3、公司于2019年9月设立越南子公司越南海欣,子公司2019年9月26日与EVERRICH钢
  铁股份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土地有关资产转让协议,承让EVERRICH公司之土地面积
  41,829平方米、厂房23,399平方米、工人食堂及休息室638平方米、办公室及宿舍638平方米
  和相关附属设施,购买价格为1,320万美元(含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1-2-4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如下:
序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至     保护状况
号
                                         塑料地板;建筑用塑料板;橡
                                         胶地板;非金属建筑材料;水
                                                                        2028 年
1                            25441889    泥;瓷砖;非金属铺地平板;                 国内注册
                                                                       12 月 6 日
                                         塑钢门窗;发光铺路块料;建
                                         筑石料
                                         非金属建筑材料;塑钢门窗;
                                         瓷砖;建筑石料;非金属铺地
                                                                        2028 年
2                            25833179    平板;水泥;建筑用塑料板;                 国内注册
                                                                       12 月 6 日
                                         发光铺路块料;塑料地板;橡
                                         胶地板
                                         非金属铺地平板;非金属建筑
                                         材料; 发光铺路块料;橡胶地
                                                                        2028 年
3                            26640565    板;塑料地板;塑钢门窗;水                 国内注册
                                                                       9 月 13 日
                                         泥;瓷砖;建筑石料;建筑用
                                         塑料板
                                         橡胶地板;非金属铺地平板;
                                         塑钢门窗;瓷砖;发光铺路块     2028 年
                             26724911
4                                        料;建筑石料;水泥;塑料地     11 月 27    国内注册
                                         板;建筑用塑料板;非金属建        日
                                         筑材料
                                         塑料地板;橡胶地板;建筑用
                                         塑料板;非金属铺地平板;非
                                                                       2029 年 8
5                            35332496    金属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发                 国内注册
                                                                        月 27 日
                                         光铺路块料;水泥;瓷砖;建
                                         筑石料(截止)

          2、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如下:

序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至     保护状况
号
                                         橡胶地板;非金属铺地板;建
                                         筑用塑料制门;非金属窗户;
                                                                       2029 年 5
1                            018063599   瓷砖;发光铺地砖;建筑石材;                欧盟注册
                                                                        月 10 日
                                         水泥;塑料地板;建筑用塑料板;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

                                         乙烯地板、弹性地板、地板贴    2028 年 6
2                            88006427                                               美国注册
                                         面、非金属地板                 月 19 日


          (四)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1-2-4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专利      专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发明专利
 1      一种锁扣型 PVC 地板的加工设备   ZL201610680418.0    原始取得   2016.8.16    20 年   无
 2      一种锁扣型 PVC 地板的开槽装置   ZL201610673885.0    原始取得   2016.8.16    20 年   无
 3      石塑轻质 VCP 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ZL201610981550.5    原始取得   2016.11.9    20 年   无
        带侧部定位结构和侧部压紧结构
 4                                      ZL201711017661.5    原始取得   2016.8.16    20 年   无
        的锁扣型地板的加工设备
        一种锁扣地板的锁扣性能检测方
 5                                      ZL 201711006146.7   原始取得   2018.10.25   20 年   无
        法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 PVC 多层复合地板热压系统
 1                                      ZL201520447834.7    原始取得   2015.6.28    10 年   无
        的带定位功能的承载盘
 2      一种高耐磨防滑塑胶地板          ZL201520454546.4    原始取得   2015.6.29    10 年   无
        一种 PVC 多层复合地板的热处理
 3                                      ZL201520487671.5    原始取得    2015.7.8    10 年   无
        系统
        一种 PVC 多层复合地板热处理系
 4                                      ZL201520487645.2    原始取得    2015.7.8    10 年   无
        统的除水装置
 5      一种 PVC 高仿真木纹装饰板       ZL201520536690.2    原始取得   2015.7.23    10 年   无
        一种 PVC 片材压延系统的喂料装
 6                                      ZL201520536252.6    原始取得   2015.7.23    10 年   无
        置
        一种锁扣地板的锁扣性能检测装
 7                                      ZL201721384280.6    原始取得   2017.10.25   10 年   无
        置
 8      一种 PVC 石塑地板               ZL201721401681.8    原始取得   2017.10.26   10 年   无
 9      锁扣型 PVC 地板                 ZL201821496562.X    原始取得   2018.9.13    10 年   无
 10     PVC 复合塑胶地板                ZL201821496563.4    原始取得   2018.9.13    10 年   无
 11     一种高效地板输送装置            ZL201921334591.0    原始取得   2019.8.16    10 年   无
 12     一种石木塑地板加工流水线        ZL201921333515.8    原始取得   2019.8.16    10 年   无
           注: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期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公司已对研发技术制定了必要的制度并申请了专利保护,且公司当前持有的
       专利仍在有效期内并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2、非专利技术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究开发,公司已拥有多项核心
       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2-4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技术
       序号         主体技术                       技术特点                         来源
                                                                                              水平
                                  该技术采用多层热复合对花工艺,解决石塑连线
                                  对花因张力、热收缩等因数导致对花偏差大的问
                AB 结 构 石 塑    题;回火采用高温消除内部应力,回火后使用两        自主      国内
        1
                对花锁扣地板      段式冷却方式,第一段冷却采用喷淋冷却表面,        研发      领先
                                  第二段冷却采用背部浸水冷却,既能解决产品尺
                                  寸稳定性的问题,又能解决翘曲问题
                                  将该产品中的 VCP 地板上层料和下层料在压延
                VCP 发泡多层      出片时采用在线覆 PVC 膜技术,可增加贴合面         自主      国内
        2
                复合锁扣地板      的表面张力,在后续与 VCP 基材贴合时,大大         研发      领先
                                  的增加了贴合强度,有效的避免脱胶的情况
                                  采用削边、倒角、涂边、烘干一体化的技术,对
                大倒角涂边商
                                  普通的 LVT 商用地板进行 40-45°的大倒角并         自主      国内
        3       用 LVT 塑胶地
                                  做水性油墨涂边,增强产品在拼装时的立体感和        研发      领先
                板
                                  美观性,同时使产品的直线度与直角度更好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与 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授权公
       司使用的专利技术存在较大差异,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
       授权公司使用的技术及相关专利主要与 PVC 地板安装相关,公司核心技术主要
       应用产品生产方面,可有效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改善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性能。
               (五)域名
               公司目前拥有 1 项域名在工信部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有效期
         1         海象新材     haixiang.com.cn   浙 ICP 备 18051196 号-1      1999.4.21-2029.4.21

               (六)生产经营资质
               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取得的审批、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及备案情况
       如下:
               1、资质认证证书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取得资质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审批主体         取得时间       有效期
                       职业健康安全管                         北京天一正认证                  2018.06.20-
 1      海象新材                         02618S20145R1M                          2018.06.20
                       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心有限公司                    2021.03.11
                       环境管理体系认                         北京天一正认证                  2018.06.20-
 2      海象新材                         02618E30181R1M                          2018.06.20
                       证证书                                 中心有限公司                    2021.06.19
                       质量管理体系认                         北京天一正认证                  2018.06.20-
 3      海象新材                         02618Q30550R1M                          2018.06.20
                       证证书                                 中心有限公司                    2021.06.19


                                                   1-2-4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审批主体        取得时间        有效期
                                                             SCS Global                      2020.06.01-
 4      海象新材     Floor Score 认证   SCS-FS-04026                            2017.04.01
                                                             Services                        2021.05.31
                                                             比利时根特大学                  2017.04.25-
 5      海象新材     CE 认证            NO.17-0415                              2017.04.25
                                                             纺织学院                        2022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6      海象新材                        99744-410                               2017.08.31
                     (1.5-5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7      海象新材                        99745-410                               2017.08.31
                     (5.5-7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8      海象新材                        99746-410                               2017.08.31
                     (6.5-9.5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9      海象新材                        99747-410                               2017.08.31
                     (3.2-5.5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10     海象新材                        99748-410                               2017.08.31
                     (4.2-7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2017.08.1-
 11     海象新材     TUV(1.3-5mm)       707205609-1          TUV Rheinland      2017.08.01
                                                                                             2020.07.31
                                                             TEXTILNI
                                                                                             2015.12.07-
 12     海象新材     TZU 认证           1021-CPR-15/173-1    ZKUSEBNI           2015.12.07
                                                                                             2020.12.06
                                                             USTAV




              2、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外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其筛选供应商时有着较
       高要求,供应商需通过严格的认证测试方可列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已被列
       入 KINGFISHER 、 BEAULIEU CANADA 、 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大部分主要客户通过查看公司取得
       的资质认证证书、对产品样品进行测评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小部
       分主要客户通过验厂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中通过验厂方式对公司进行认证的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认证方式
                                                               委托第三方验
                       HORNBACH              技术验厂+社会     厂,产品测评,     邮件确认,出具
         1
                     BAUMARKET AG            责任验厂          提供相关产品测     审核报告
                                                               试报告
                                                               客户实地考察、
                                                                                  邮件确认,出具
         2          WINDMLLER GMBH           技术验厂          委托第三方验
                                                                                  审核报告
                                                               厂,产品测评



                                                    1-2-5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KINGFISHER           技术验厂+社会     客户实地考察、
                                                                         邮件确认,出具
     3        INTERNATIONAL          责任验厂,取得    委托第三方验
                                                                         审核报告
             PRODUCTS LIMITED        SMETA 报告        厂,产品测评

         3、进出口业务相关资质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产品进出口业务,取得的进出口业务资质证书
  如下:
序号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取得时间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1        海象新材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3313961967    嘉兴海关         2018.02.28   长期
                      记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18022416215   浙江出入境检
 2        海象新材                                                      2018.02.26     --
                      检企业备案表       900000350     验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3        海象新材                       02305923      海宁市商务局     2018.02.26     --
                      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嘉兴海关驻海
 4       海象进出口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3313962981                     2018.01.09   长期
                                                       宁办事处
                      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5       海象进出口                      02305824      海宁市商务局     2017.12.27     --
                      案登记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18010515435   浙江出入境检
 6       海象进出口                                                     2018.01.08     --
                      检企业备案表       700000559     验检疫局

         公司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LVT 地板、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中规定需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主要产品不涉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相关目录中的产品,公司采购原料、销售
  产品均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审批及运输相关资质。
         公司及子公司已具备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全部业务资质。
         六、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周林,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
         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王周林控制的企业还有海橡集团、海橡集团
  进出口、海橡鞋材、成都海橡和晶美投资。目前,海橡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和


                                          1-2-5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晶美投资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
       务;海橡鞋材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海橡集团进出口主要从事
       橡胶制品的销售;成都海橡未经营业务。
            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王淑芳未控制其他企业。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
       动;
            2、对于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直接
       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
       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直接和
       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经常性采购及占当期同类型交
       易和营业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同类采 占营业成          占同类采 占营业成          占同类采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购比例   本比例            购比例   本比例            购比例 本比例



                                            1-2-5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原材料            -        -         -    42.75      0.09%   0.08%    173.99      0.72%    0.64%
  热能             -        -         -   661.16   100.00%    1.19%    199.66     100.00%   0.73%
 劳务费            -        -         -        -          -       -    296.05     84.55%    1.08%
 清洗剂            -        -         -   130.57   99.90%     0.23%    109.30     95.55%    0.40%
 稀释剂            -        -         -    13.03   100.00%    0.02%       24.44   100.00%   0.09%
委托加工           -        -         -        -          -       -    811.49     74.09%    2.97%
 合计              -        -         -   847.50          -   1.52%   1,614.93          -   5.90%
             注:如未特别注明,本节披露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均不含税费。
              1)采购原材料
              海橡鞋材拥有自身的房产,可以作为抵押物,海橡鞋材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偶
          有富余,可以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购买原材料。由于当时海橡鞋材和公
          司均为海橡集团控股子公司,海橡鞋材或海橡集团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代为采购
          PVC 树脂粉及五金材料等原材料,再按原价转售给公司。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降低,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
          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173.99 万元和 42.75 万元。
              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向公司转售的原材料按照其购买的原价定价,价格公
          允。2018 年 9 月以后,公司已停止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关联方向第三方采购的原材料单价和其转销给公司的单价基本一致,关联方
          代为采购原材料再转售给公司的过程中不存在加减价的情况。公司收到原材料
          后,一般在 1-3 个月内向关联方支付货款,超过 3 个月的金额较少,关联方不存
          在变相减价为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
              2)采购热能
              海橡鞋材生产橡胶制品过程中,在成形等工艺上,需使用供热系统加热设备。
          海象新材生产 PVC 地板过程中,在热压等工艺上,也需使用供热系统加热设备。
          出于环保考虑,当地政府鼓励企业使用规模较大的锅炉,对规模较小的锅炉使用
          限制较多,而海橡鞋材和公司用热规模较小,单独使用规模较大的锅炉均不经济。
          2013 年 12 月,海象新材计划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建设生产线时,双方协商共建
          供热系统,其中由海象新材负责购买主要设备锅炉以及部分设备;海橡鞋材负责
          购买部分设备以及建设供热系统,并负责采购日后运营时所需的煤炭或天然气等
          燃料。海象新材根据使用的热能数量,向海橡鞋材支付对应的燃料费用。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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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的热能分别为 199.66 万元和 661.16 万元,
采购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用热量随产品产量的逐年增长而增长,由于
2017 年末,供热系统的能源由煤炭改为天然气,天然气的成本要高于煤炭,导
致 2018 年度的采购热能的金额大幅上升,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018 年 12 月底,为增强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了供热系
统,并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营,并约定从 2019 年 1 月起,由海橡鞋材向公司支付
热能费用,定价方式不变。
     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热能以及后续海橡鞋材向公司采购热能系根据双方每
月使用的热能比例,分摊当月支出的燃料费用(煤或天然气)。其中,2017 年 12
月之前,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的热能价格按照海橡鞋材向其供应商采购的煤炭价
格确定,根据公司生产设备消耗的热量向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用;2017 年 12 月
开始,供热系统的能源由煤炭改为天然气,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的热能价格按照
天然气供应公司实际供应价格确定,并按照公司天然气消耗量向海橡鞋材支付热
能费用;2019 年 1 月份开始,海橡鞋材向公司采购天然气价格按照天然气供应
公司的实际供应价格确定,并按照海橡鞋材天然气消耗量向公司支付热能费用。
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热能以及后续海橡鞋材向公司采购热能的定价公允。
     公司设立时,考虑到当地政府鼓励企业使用规模较大的锅炉,对规模较小的
锅炉使用限制较多,公司当时生产规模较小,用热数量少,单独使用规模较大的
锅炉不经济且不环保,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和海橡鞋材协商共建供热系统,未
将热能系统相关资产在初始阶段全部注入公司,具有合理性。
     3)采购劳务
     2017 年度,公司销售订单大幅增长,车间员工难以负荷持续增长的生产任
务,而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因原有橡胶制品业务下滑,其生产负荷相对较轻,公
司通过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劳务的形式满足生产需求,2017 年度,公司
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劳务金额为 296.05 万元。采购时,根据公司生产任
务需要,由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派其员工至海象新材车间工作,双方根据派出人
员的薪酬以及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定价公允。该类关联交易已于 2017 年 10 月停
止。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劳务内容、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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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时间          工作人数       工作天数(人*天)          劳务内容           金额(万元)
           2017 年 1 月              64                      1,175      生产线工作                 24.63
           2017 年 2 月              69                      1,174      生产线工作                 24.23
           2017 年 3 月              71                      1,856      生产线工作                 37.01
           2017 年 4 月              70                      1,568      生产线工作                 35.29
           2017 年 5 月              71                      1,707      生产线工作                 33.55
           2017 年 6 月              71                      1,841      生产线工作                 33.53
           2017 年 7 月              73                      1,957      生产线工作                 32.56
           2017 年 8 月              68                      1,506      生产线工作                 35.47
           2017 年 9 月              72                      1,649      生产线工作                 39.78
                                               小计                                               296.05
             注:1、工作天数按照当月人数累计出勤天数合计计算;
             2、2017 年 10 月起,公司停止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委派员工到公司生产线工作后,公司根据同岗位员工的
         薪酬制度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计算每个员工应得薪酬,公司将其薪酬支付给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由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支付给员工,采购劳务定价公允。
                 4)采购清洗剂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艺上需要清
         洗剂对模具进行清洗,因此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购买原材料,自行调配清洗剂。
         公司 PVC 地板生产时,在贴合、淋膜和涂边工序需要使用清洗剂去除半成品和
         设备残留的油脂和胶水。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
         购清洗剂 109.30 万元和 130.57 万元,采购金额逐年上升,主要是因为清洗剂的
         耗用量随产品产量的增长而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清洗剂单价和运费等具体情况如
         下:
原材料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运费价格       品牌溢价      品牌溢价
          年度           采购对象
  名称                               (千克)         (万元)    (元/千克) (元/kg)      (元/kg)       比例
          2017          海橡集团、    60,484.00          109.30        18.07            -            -            -
          2018          海橡鞋材      71,820.00          130.57        18.18            -            -            -
清洗剂
          2017      无锡南宝建材          2,385.00         5.10        21.37         0.20         3.10       17.16%
          2018      科技有限公司            60.00          0.13        21.37         0.20         2.99       16.45%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清洗剂单价略低于无锡南宝建


                                                        1-2-5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原因有:①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单价包含了
         运费,而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的厂房与公司相邻,交货成本低,其销售单价不含
         运费;②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系专业的化工企业,销售的清洗剂相对于海
         橡集团和海橡鞋材自行调配的清洗剂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
                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是由专业化工企业南宝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生产,产品性能略优于关联方自制的产品,因此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
         综合考虑运费和品牌因素后,与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价
         格在合理区间内,定价公允。
                2018 年 9 月以后,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停止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
         购清洗剂,公司通过购买原材料后自行调配来满足生产需求。
                5)采购稀释剂
                公司 PVC 地板生产时,需在耐磨层表面喷涂 UV 涂料,因 UV 涂料太稠,
         需添加稀释剂稀释后使用。2016 年 7 月以前,公司向 UV 涂料的生产厂家东莞
         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采购稀释剂。2016 年 7 月,公司改向关联方采购其自行调
         配的稀释剂。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分别采购稀释剂 24.44 万元和 13.0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以及其他无关联方购买稀释剂对比情
         况如下:
原材料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运费价格    品牌溢价    品牌溢价
         年度       采购对象
  名称                            (千克)    (万元)    (元/千克) (元/kg)   (元/kg)     比例
         2017      海橡集团、海   13,580.00       24.44        18.00          -           -              -
         2018        橡鞋材        7,250.00       13.03        18.00          -           -              -
稀释剂
                   东莞市绿成涂
         2016                      2,100.00        4.37        20.81       1.80        0.47      2.54%
                   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稀释剂单价略低于东莞市绿成
         涂料有限公司,主要原因有:①东莞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的销售单价包含了运费,
         而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的厂房与公司相邻,交货成本低,其销售单价不含物流费
         用;②东莞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为专业的化工企业,销售的稀释剂相对于海橡集
         团和海橡鞋材自行调配的稀释剂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
         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稀释剂定价公允。
                东莞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是由专业化工企业生产,产品性能略优
         于关联方自制的产品,因此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综合考虑运费和品牌因素后,

                                                1-2-5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与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在合理区间内,定价公允。
     2018 年 9 月以后,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停止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
购稀释剂,公司通过购买原材料自行调配来满足生产需求。
     6)委托加工 PVC 废料粉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主要由 PVC 材料构成,研磨
成粉以后可以回收利用。2017 年度,公司将部分边角料委托海橡集团进行加工,
待其研磨成粉末后交由公司使用。
     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和其他无关联方加工的 PVC 废料粉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                    加工单位                    加工均价(元/吨)
     2019              安吉三和竹木制品厂                                    442.48
     2017                    海橡集团                                    1,610.41
    注:安吉三和竹木制品厂加工时不负责运输,加工均价未包含公司预估的 30 元/吨的运
输费用。
     由于海橡集团传统业务萎缩,盈利能力欠佳,为了保持集团形象及维持一定
的融资能力,需保持海橡集团一定的盈利,因此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
料粉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
绩存在一定的影响,若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2017 年度的净利润将增加 487.39
万元,公司将影响金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2017 年 10 月以前,公司系海橡集团控股子公司,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
未损害控股股东海橡集团利益,其他小股东也对该等关联交易价格进行了确认,
明确不会因此与公司产生纠纷,2020 年 3 月,海橡集团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度受托加工时超过公允价格部分合计 680.20 万元归还给公司,公司利益受损害
的情况已经得到了弥补;公司已取得了海宁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说明,证明公司
2016 年、2017 年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料粉的关联交易不属于税收重大违法,
未进行过处罚;针对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补缴所得税的
风险,就此公司股东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潘建明、冯月华、朱冰
琦、夏长坤、吴建祥、戴建明、褚锦青、金俊、李爱民、沈冯生、周海明、张久
宴、肖枚生、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朱洪祥、朱浩
飞、张建明、袁见平、吴筱岚、吴马江、王云松、孙金林、全军、朱文华、褚云
祥、陈金惠等 35 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承诺,若公司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2-5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前的税务问题被处罚或追缴,公司的一切损失皆由上述股东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相对比例承担。为规范运行,2017 年 10 月以后,公司停止了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料粉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集团为公司加工 PVC 废料粉,委
            托加工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但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未损害控股股东海橡集
            团利益,其他所有小股东也对该等关联交易价格进行了确认,明确不会因此与公
            司产生纠纷,2020 年 3 月,海橡集团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受托加工时超过
            公允价格部分合计 680.20 万元归还给公司,公司利益受损害的情况已经得到了
            弥补;针对公司可能存在的补税风险,公司原部分股东已做出承诺由其承担,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该影响金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为规范运行,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停止了该项交易,并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与实际控
            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出严格的规定。公司与海橡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本
            次发行上市形成障碍。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经常性销售及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关联方                   同类       占收                    同类       占收                  同类       占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入比                    占比       入比                  占比       入比
WPC 产品   海橡集团进出口            -            -          -   66.89        0.26%      0.09%       94.35     0.51%      0.24%
 重钙石       海橡鞋材               -            -          -          -            -          -     0.43 100.00%        0.00%
           合计                      -            -          -   66.89               -   0.09%       94.78            -   0.24%

                   海橡集团进出口系海橡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橡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6 年,由于海橡集团开始从事 WPC 业务,海橡集团进出口在其经营过程中开
            发了个别 WPC 客户,而由于 2016 年 8 月海橡集团将其 WPC 设备转让给海象新
            材,不再生产 WPC 产品,无法向客户直接销售 WPC 产品,当客户有需求时,
            海橡集团进出口向海象新材采购后,转销给该等客户。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公司向海橡集团进出口销售 WPC 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94.35 万元及 66.89 万元,
            金额较小。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同规格 WPC 产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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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项目                            规格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1220*147*7.0*0.3                                  87.26
  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220*147*7.0*0.3                                  90.33
                                          2018 年度
            项目                            规格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220*147*7.0*0.3                                  77.00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1522*238*7.5*0.3                                  83.54
                                       1220*147*7.0*0.3                                  81.20
  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522*238*7.5*0.3                                  88.10

     2017 年 度 , 公 司 销 售 给 海 橡 集 团 进 出 口 和 海 橡 集 团 进 出 口 对 外 销 售
1220*147*7.0*0.3 规格 WPC 产品价格差异率约为-3.40%;2018 年度,公司销售
给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220*147*7.0*0.3 规格 WPC 产品
价格差异率约为-5.17%,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522*238*7.5*0.3 规格 WPC 产品价格差异率约为-5.18%。考虑到海橡集团进出
口对外销售会存在销售费用,故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WPC 产品价格略低
于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的价格。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WPC 产品的价格根据海橡集团进出口转销给客
户的价格确定,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海橡集团进出口已于
2018 年 8 月停止销售 WPC 产品。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房产及占当期租金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付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成        收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收
  关联方
               租金           金比例      本比例            租金        金比例       入比例
 海橡鞋材          137.26     33.22%          0.19%           12.30       100.00%       0.01%
                                          2018 年度
             付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成        收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收
  关联方
               租金           金比例      本比例            租金        金比例       入比例
 海橡鞋材          290.96     57.11%          0.52%            6.09       100.0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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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度
             付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成    收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收
  关联方
               租金         金比例    本比例        租金         金比例         入比例
 海橡鞋材       376.50       83.98%       1.38%              -              -              -
 德西瑞股
                   2.96       0.66%       0.01%              -              -              -
   份
   小计         379.46       84.64%      1.39%               -              -              -

     1)向海橡鞋材租入房产
     因发展资金紧张,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以及宿舍的
形式满足生产经营需求。2016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面积为27,149.42
平方米,办公楼面积2,680.00平方米。2017年7月1日,公司因产能扩张,原有生
产场地难以满足经营需求,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的厂房面积为36,400.00平方米。
2018年6月,为减少关联交易并增强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了
26,269.00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属的41,904.95平方米的建筑物,大幅减少了与海橡
鞋材之间的关联租赁。2018年7月1日起,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的厂房面积降至
8,579.00平方米。
     2017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的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年;
2018年6月,因周边厂房租金上涨,公司和海橡鞋材将厂房、办公楼租金调整为
160.00元/平方米/年,与公司向非关联方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的价格一致。
公司关联租赁的定价,参考了厂房配套设施、所处位置及地段、周边厂房土地的
租金价格等多种因素。
     2017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的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年,
2018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的价格由2017年度的100.00元/平方米
/年增加至160.00元/平方米/年,主要原因系全国及海宁区厂房租赁市场价格均有
一定增长,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在原租金基础上增加租金。位于公司旁边的非关联
方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厂房对外出租的租金为96.00元/平方米/年,
公司2017年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价格为100元/平方米/年,价格差额较小,
价格公允。
     根据安通厂房网(http://www.atcfw.com/)显示的厂房租赁价格,位于公司
7.1公里海宁经济开发区袜业园区(比公司靠近市区,地理位置略优于公司)2018
年6月对外出租的厂房的租金为180元/平方米/年;公司租赁旁边的浙江皮意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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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限公司厂房价格为160元/平方米/年;公司2018年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
价格为160元/平方米/年,与上述同地段市场平均价格差额较小,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职工宿舍的价格一直为342.86元/间/月,与
公司向非关联方海宁美联袜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宿舍的价
格基本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价格和周边租金一致,价格公允。
     2)向海橡鞋材出租房产
     2018年6月,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土地及建筑物时,主管部门要求土地上附
属的建筑物整体转让,不允许按层分割转让,海橡鞋材将办公楼全部转让给公司,
其通过向公司租赁形式取得办公楼2楼的使用权,租赁价格为160.00元/平方米/
年,与其出租给公司的房产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4)代收代付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橡鞋材             478.50       2,268.75           1,355.29
   关联方代公司付电费
                             德西瑞股份                  -               -             0.27
   关联方代公司付餐费         海橡集团                   -        187.35              85.67
   关联方代公司付水费         海橡鞋材               2.77           9.71               8.85
 关联方代公司付排污费用       海橡鞋材                   -          5.59              21.86
 关联方为公司代付公积金       海橡鞋材                   -               -             0.64
 关联方为公司代付环保税       海橡鞋材               0.09                -                  -
                 小计                              481.36       2,471.40           1,472.59
   公司代关联方付电费         海橡鞋材             410.60                -                  -
   公司代关联方付水费         海橡鞋材               3.43           0.31                    -
  公司代关联方付排污费        海橡鞋材               2.29           0.21                    -
 公司代关联方付热能费用       海橡鞋材             332.16                -                  -
  公司代关联方付环保税        海橡鞋材               0.11                -                  -
                 小计                              748.60           0.52                    -
    注:上表中,代收代付金额包含税费。
     1)代付电费
     报告期前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向海橡鞋材租赁,海橡鞋材根据公司实际电
力使用量,在当月供电企业向海橡鞋材收取平均电价的基础上协商结算电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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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将电费支付给海橡鞋材,由海橡鞋材代付给供电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鞋材代付的电费分别为1,355.29万元、2,268.75万元和
478.50万元。2019年4月,海橡鞋材把用电账户过户给公司,今后将由海橡鞋材
委托公司代付电费,2019年度,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金额为410.60万元。
     2)代付餐费
     公司聘用了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该等餐饮公司原由海橡集团后勤部进行
统一管理,公司每月和餐饮公司对账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海橡集团,由海橡集
团代付给餐饮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集团代付的餐费分别为
85.67万元和187.35万元,代付餐费金额随员工人数的增加而逐年上升。2019年1
月,公司已停止该类关联交易,改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
     3)代付水费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水费包含生产用的河水费和生活办公用的自来水费。
公司部分生产经营场所系向海橡鞋材租赁,河水费和自来水费账户最初都在海橡
鞋材名下,公司和海橡鞋材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水费后,支付给海橡鞋材,由海
橡鞋材代付给供水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鞋材代
付的水费分别为8.85万元、9.71万元和2.77万元。2018年12月,公司办理了自来
水账户变更手续,此后由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自来水费,河水费用继续由海橡鞋
材代付。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自来水费0.31万元和3.43万
元。
     4)代付排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和海橡鞋材共用的供热系统使用时排放的废气,需缴纳排污
费用,公司和海橡鞋材根据各自热能的使用比例分摊。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也需
缴纳排污费。2018年12月以前,供热系统和自来水账户在海橡鞋材名下,公司将
分摊的排污费用支付给海橡鞋材,由其支付给相关单位。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鞋材支付的排污费及环保税分别为21.86万元、5.59万元和
0.09万元。
     2018年12月,公司已经向海橡鞋材购买了供热系统,并办理了供热系统和自
来水账户的更名手续,今后将由公司缴纳排污费用,海橡鞋材将其分摊的排污费
用支付给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排污费用0.21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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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40万元。
     5)代付热能费用
     公司原向海橡鞋材采购热能满足经营需求,2018 年 12 月底,为增强公司经
营的独立性,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了供热系统,并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营,并约定
从 2019 年 1 月起,由海橡鞋材向公司支付热能费用,定价方式不变。2019 年度,
海橡鞋材向公司支付的热能费用为 332.16 万元。
     6)关联方代公司付费后,公司是否将相关费用及时支付给关联方,各自支
付金额及时间情况
     A、关联方代公司付电费
     a、海橡鞋材代公司付电费
     报告期内,海橡鞋材按月支付电费,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海橡鞋材向电力公
司支付电费后 1 个月以内向海橡鞋材付款,2017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公司由于资
金紧张,于 2018 年 1 月将 2017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未支付的电费 815.35 万元支
付给海橡鞋材。报告期内,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2,452.98                    1,355.29                   539.93
 2018 年度              3,015.66                    2,268.75                  2,937.27
 2019 年度               797.15                      478.50                    625.33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2,937.27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7 年度的电费 815.35 万元;
    2、2019 年度公司支付海橡鞋材 625.33 万元包含 2019 年 1 月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8 年度
的电费 146.83 万元;
    3、2019 年 4 月,海橡鞋材把用电账户过户给公司,今后将由海橡鞋材委托公司代付电
费。
     b、德西瑞股份代公司付电费
     德西瑞股份于 2017 年 6 月向供电公司支付电费后,公司于当月将电费支付
给德西瑞股份。
     B、关联方代公司付餐费
     报告期内,海橡集团按月向餐饮公司支付餐费,公司大部分月份在海橡集团
付款后当月按照预估的金额向其付款;少部分月份未在当月支付餐费。海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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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公司支付餐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160.00                       85.67                    110.00
 2018 年度               197.67                      187.35                    164.59
    注:2019 年 1 月,公司已停止该类关联交易,改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尚未支付海橡集团的余额为 20.28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1 月直接支付给餐饮公
司。
     C、报告期内关联方海橡鞋材为公司代付水费包括代公司支付自来水费和地
表水费两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a、关联方代付自来水费
     海橡鞋材于每月月末向水务公司支付自来水费,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自
来水费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支付给海橡
鞋材。报告期内,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自来水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15.22                        6.36                          --
 2018 年度                13.19                        8.14                 14.50[注]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14.50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7
年度的自来水费 6.36 万元;
    2、2018 年 12 月,公司办理了自来水账户变更手续,此后由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自来
水费。
     b、关联方代付地表水费
     海橡鞋材于每季度后一个月向当地水利局付地表水费,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
支付地表水费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支付,
自 2019 年开始,公司在关联方代公司付款后 3 个月内支付关联方相关款项。报
告期内,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4.27                        2.50                          --
 2018 年度                 2.34                        1.57                  4.07[注]


                                        1-2-6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度                 3.17                         2.77                      2.16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4.07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的 2017
年度地表水费 2.50 万元;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9 年地表水费 0.61 万元。
     D、关联方代公司付排污费用
     公司关联方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排污费用包含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环保税
两部分。
     a、污水处理费
     海橡鞋材于每月月末向污水处理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
支付污水处理费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支
付。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10.68                         4.46                           --
 2018 年度                 8.79                         5.43                   9.89[注]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9.89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的 2017
年度污水处理费 4.46 万元;
    2、2018 年 12 月,公司办理了自来水账户变更手续,此后由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污水
处理费。
     b、排污费/环保税
     2017 年度,海橡鞋材于每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支付排污费/环保税,2018 年
度开始于每季度后一个月支付排污费/环保税。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排污费/
环保税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进行一次性支付,
2019 年公司在海橡鞋材代公司付款后 3 个月内向其支付相关款项。报告期内,
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排污费/环保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36.87                         17.40                               --
2018 年度                    0.24                        0.16                      17.56
2019 年度                    0.11                        0.09                       0.09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17.56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的
2017 年度排污费 17.40 万元;


                                          1-2-6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2019 年关联方代公司支付 0.09 万元为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的 2018 年 4 季度环保税。
     E、关联方为公司代付公积金
     海橡鞋材于 2017 年 12 月代公司支付公积金后,公司在 1 个月内将公积金费
用及时支付给海橡鞋材。
     7)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发行人代付费用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说明各自支付金额及时间情况
     A、公司代关联方付电费
     公司在每月月末向供电公司支付电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后,海橡鞋
材均在 1 个月内将电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2,751.60                  410.60                      363.10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电费 47.50 万元。
     B、公司代关联方付水费
     公司在每月月末向水务公司支付自来水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
后,海橡鞋材在 3 个月内将自来水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情况。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20.52                   3.43                        3.21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水费 0.22 万元。
     C、公司代关联方付排污费
     公司在每月月末向水务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排污费
后,海橡鞋材均在 3 个月内将排污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情况。公司代关联方海橡鞋材支付排污费包括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具体
情况如下:
     a、污水处理费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1-2-6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13.55                        2.29                          2.14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污水处理费 0.15 万元。
     b、环保税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0.40                        0.11                          0.09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环保税 0.02 万元。
     D、公司代关联方支付热能费用
     公司于每月月末向供热公司支付热能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后,海
橡鞋材在 1 个月以内将热能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代关联方支付热能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1,258.94                    332.16                          307.53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向公司支付 2019 年热能费用 24.63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土地使用权、建筑         海橡鞋材                     -          7,232.00                     -
  物、在建工程           海橡集团                     -          2,518.93                     -
   生产线设备            海橡集团                     -                  -                    -
    电力设备             海橡鞋材                342.18                  -                    -
    供热系统             海橡鞋材                     -            165.53                     -
    传输设备             海橡鞋材                     -                  -                    -
    废铁皮柜            德西瑞股份                    -                  -              0.08
    受让域名             海橡集团                     -              0.00                     -
                 合计                            342.18          9,916.47               0.08

     1)购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
     2013 年公司前身晶美有限设立时,因公司发展资金紧张,公司通过向关联

                                        1-2-6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方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和宿舍的形式满足经营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张,原租赁场地已经难以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2018 年 5 月和 6 月,公司以 7,232.00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
买公司已承租的部分厂房、办公楼和宿舍,并以 2,518.93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集团
购买在建厂房。
     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不动产及向海橡集团购买在建厂房系参考评估值定价,
价格公允,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资产重组情况”。
     2)电力设备
     2019 年 4 月底,公司为增强经营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将用电账户从海
橡鞋材过户至公司名下。2019 年 5 月,公司以 342.18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
买了相关的配电设备,双方根据交割时电力设备的账面净值定价,价格公允。
     3)供热系统
     2018 年末,公司为增强经营独立性,以 165.53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
了供热系统,双方系根据交易时供热系统的账面净值定价,价格公允。
     4)受让域名
     2018 年 10 月,公司为建设官方网站,无偿受让了海橡集团闲置不用的域名
(www.haixiang.com.cn)。
     ①公司无偿受让海橡集团域名的原因
     公司目前主要为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境外 PVC 地板品牌商、建材
零售商提供 OEM/ODM 产品,境内销售金额较小,考虑到近年来地面装饰材料
需求也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未来城镇化率的提高还将给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广
阔的市场空间,为了进一步发展内销业务,加强公司自有品牌建设,公司无偿受
让了海橡集团闲置不用的域名,建立官方网站作为公司自有品牌和自主销售渠道
建设的窗口。
     ②无偿受让域名不存在对公司的利益输送
     公司无偿受让了海橡集团闲置不用的域名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具体原因
如下:
     A、海橡集团取得该域名时未支付相应的对价


                                  1-2-6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海橡集团于 1999 年 4 月申请注册域名“www.haixiang.com.cn”,作为公司简
介静态页面,无需支付空间费,申请时未支付相应的对价。
     B、海橡集团拥有单独的域名,“www.haixiang.com.cn”申请后一直处于闲
置状态
     海橡集团自身拥有单独的域名,海橡集团 1999 年 4 月申请注册域名
“www.haixiang.com.cn”后,鉴于当时信息网络技术不发达,该域名服务器不稳
定,会不定时出现难以登录的情况,故海橡集团于 2003 年 8 月另行申请了域名
“www.haixiang.cn”独自使用,“www.haixiang.com.cn”申请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并未给海橡集团创造经济利益。
     C、目前公司产品以贴牌为主,域名重要性相对较低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贴牌(OEM/ODM)经营模式向境外客户进行销售。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境外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为 97.84%、
99.52%和 99.25%。OEM 模式是指直接为指定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
代工生产模式,在采用(OEM/ODM)模式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目前受让的域名
仅作为对外展示的窗口,该域名对公司的外销业务的拓展重要性较低。
     (2)出售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热设备          海橡鞋材                 -               -            141.60
              合计                            -               -            141.60

     2017 年下半年,为了治理大气污染,海橡鞋材根据海宁市政府要求对海橡
鞋材厂区内的锅炉改造升级,能源由原先的煤炭改为天然气,考虑到 2013 年 12
月海象新材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建设生产线时,双方采用共建的方式建成该供热
系统,由于供热系统所在的房产属于海橡鞋材,故公司将原有燃煤锅炉等供热设
备转让给海橡鞋材,由海橡鞋材进行煤改气的改造升级。为增强公司与生产经营
有关的配套设施独立性,2018 年末公司以 165.53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了
供热系统,并由公司来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营。
     考虑到海象新材和海橡鞋材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故转让价格按照双方交易
时锅炉等供热设备的账面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供热系
统时,双方系根据交易时供热系统的账面净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1-2-6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支付    公司支付给       关联方支付        公司支付给       关联方支付     公司支付给
     关联方
                  给公司的款    关联方的款       给公司的款        关联方的款       给公司的款     关联方的款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海橡鞋材               -              -                 -                -        6,421.97        6,107.48
     海橡集团               -              -                 -                -          510.00         510.00
     王周林                 -        400.00           550.00            150.00                -               -
      合计                  -        400.00           550.00            150.00         6,931.97        6,617.48
              注:上表中与关联方的往来均剔除了采购、销售和代收代付金额。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向王周林借入 40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归还,本次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为 4.75%,公司共支付王周
        林利息 21.16 万元;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向王周林借入 150 万元,上述款项已
        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归还,本次借款利率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6%,公司共支付王
        周林利息 0.86 万元。公司向王周林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除 2018 年度公司向王周林借入的 550 万元,公司支付了利息外,其他与关
        联方的资金拆借,互相未收付利息。截至 2019 年 2 月底,上述资金拆借已经全
        部清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资金的情
        况。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如下:
序                                                               担保限额
                债权人          被担保人       关联担保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债权到期
1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3,028.00   2014.12.10-2018.12.10
                                                                                                       后两年
                                                                                                       债权到期
2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5,002.00   2014.12.11-2017.12.10
                                                                                                       后两年
                                                                                                       债权到期
3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集团           500.00    2015.1.14-2016.11.26
                                                                                                       后两年
                                                                                                       债权到期
4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000.00    2015.4.22-2018.4.20
                                                                                                       后两年
5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5,351.70   2015.11.13-2018.11.12     债权到期

                                                    1-2-7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担保限额
           债权人         被担保人    关联担保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后两年
                                                                                        债权到期
6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集团       2,000.00    2016.2.3-2018.2.2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7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1,500.00    2016.4.7-2017.4.7
                                         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8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王周林         200.00    2016.9.26-2017.3.25
                                                                                        后两年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9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00.00    2017.3.24-2017.9.23
                                         周林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0                        海象新材                     265.00    2017.5.19-2019.5.18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1                        海象新材                    1,635.40   2017.5.22-2019.5.21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12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3,000.00   2017.5.25-2018.5.25
                                         珍                                             后两年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3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00.00    2017.9.21-2018.3.30
                                         周林                                           后两年
                                                                                        债权到期
14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900.00   2018.3.12-2021.2.26
                                                                                        后两年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5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00.00    2018.3.23-2019.3.22
                                         周林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6                        海象新材                    2,555.53   2018.3.30-2020.3.29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17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集团       4,500.00   2018.5.15-2019.5.15
                                                                                        后两年
                                     海橡鞋材、王                                       债权到期
18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6,500.00   2018.5.15-2019.5.15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              海橡鞋材、王                                       债权到期
19                        海象新材                    1,859.77   2018.6.15-2020.7.10
         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20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900.00    2018.7.5-2021.7.1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21                        海象新材                     705.91    2018.7.24-2020.7.23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22    华夏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100.00   2018.9.28-2019.9.27
                                     珍、海橡鞋材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23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6,600.00   2019.1.29-2020.12.31
                                         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24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000.00   2019.3.25-2020.3.24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25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10,080.00   2019.6.24-2020.6.24
                                     珍                                                 后三年

                                            1-2-7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担保限额
           债权人            被担保人    关联担保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海象进出                                                               债权到期
26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橡鞋材               5,000.00     2019.9.4-2021.9.3
                               口                                                                   后两年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海橡集团进出口                           -                     -                 52.38
                 合计                                     -                     -                 52.38
                        王周林                            -                     -                      -
      其他应收
                    海橡鞋材                       71.90                        -                      -
        款
                        张李强                            -                     -                  1.68
                 合计                              71.90                        -                  1.68
          注:2019 年末公司应收海橡鞋材 71.90 万元系公司替海橡鞋材代付电费、热能等费用,
      海橡鞋材已于 2020 年 1 月归还。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海橡集团                          -                          -               354.60
      应付账款
                    海橡鞋材                          -                   2,973.29                39.60
                 小计                                 -                   2,973.29               394.20
                        王周林                     1.24                    418.84                      -
      其他应付
                    海橡鞋材                          -                    260.87               1,469.75
        款
                    海橡集团                          -                          -               316.29
                 小计                              1.24                    679.71               1,786.03
           注 1、2018 年期末应付海橡鞋材 2,973.29 万元为购买不动产的剩余款项,260.87 万元为
      应付电费和热能费,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付清;
           2、2018 年期末应付王周林 418.84 万元为公司向王周林的借款及利息,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归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完善产业链、增强公司独
      立性或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必要、合理,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经
      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除海橡集团为发行人委托加
      工PVC废料粉的关联交易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
      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

                                               1-2-7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的情形;除海橡集
团为公司委托加工PVC废料粉的关联交易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020年3月,海橡集团将2016年度及2017年度受托加工时超
过公允价格部分合计680.20万元归还给公司,公司利益受损害的情况已经得到了
弥补,也不存在其他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
送的情形。2017年10月,公司进行了整改,该项关联交易已经消除。
     (三)《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2017
年,因公司将PVC废料销售给海橡集团,研磨成粉后,公司又回购使用,产生了
关联交易,委托海橡集团加工PVC废料粉的交易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2017年10
月,公司进行了整改,该项关联交易已经消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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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海橡鞋材
的房产租赁、热能销售的交易将持续进行。
     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细致的管理制度,保证决策的规范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
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时,公司在《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确保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
均与章程及相关制度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经回避,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成员也未发表不同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
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
行;
     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必须的一切交易行为,均
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公平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现任董事主要工作履
历如下:


                                      1-2-7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王周林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男,195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 年 3 月至 1993 年 9 月历任海宁橡塑制品厂技术员、
车间主任、厂管委委员、厂长;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
业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6 年 11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
司;2013 年 8 月至今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长、
总经理。
     鲁国强先生:董事,男,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工程师。1981 年 3 月至 1993 年 9 月历任海宁橡塑制品厂技术员、车
间主任、厂管委委员、副厂长等;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浙江海宁橡塑
实业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 年 11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13 年 8 月至今任海宁海橡集
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今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
     金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
海宁服装厂会计;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海宁桑达丝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
理助理;1996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共青团海宁市委干事;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历任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科员、副科长;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
任海宁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长、副主任;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海宁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上市办主任;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海宁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市上市办、金融办主任;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
海宁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10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淑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女,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1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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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工程师;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营销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
象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黄廉熙女士:独立董事,女,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香港富春
公司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佐力小贷(6866.HK)独
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友邦吊顶(002718.SZ)独立董
事、升华兰德(8106.HK)独立董事、汉嘉设计(300746.SZ)独立董事、浙江
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
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杨靖超先生:独立董事,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百事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德国汉高泰罗松粘合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毕马威
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胜餐饮(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战略经理、
超马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培威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现任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区财务总监、永新股份
(002014.SZ)独立董事、新宁物流(300013.SZ)独立董事、多想互动(835212.OC)
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王磊先生:独立董事,男,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历任华鼎股份(601113.SH)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泰坦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陇科学(002584.SZ)董事会办公室主
任,浙江海派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宏鑫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监事。现任监事主要工作履
历如下:
     张李强先生:监事会主席,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办事员;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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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
总经办副主任;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冯月华先生:监事,男,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78 年 12 月至 1983 年 12 月在铁道兵部队参军;1984 年 1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海宁市双山乡政府电影放映队放映员;1990 年 2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海
宁橡塑材料厂生产厂长;199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
司分厂生产厂长;1996 年 11 月至今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办
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监事。
       许一斌先生:监事,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科员;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销售部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
销售部经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高
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王周林先生:总经理,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
       王雅琴女士:财务总监,女,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
人;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历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文员、财务经理
助理;1996 年 11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财务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财务总
监。
       金俊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
       王淑芳女士:副总经理,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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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蒋金祥先生:副总经理,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双山砖瓦二厂工人;
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人;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历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工人、车间班长;1996 年 11 月至 2004 年 5 月
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车间班长、营销员、技术员;2004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技术员、主任助理、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生产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副总经
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王周林、王晓明和蒋飞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王周林先生:总经理,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
       王晓明先生: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宁波保税区达尔沛工贸有限公司品质部经
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杭州晶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技术品控部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浙江晶通塑胶有限公司技术品控部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技术部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海象
新材技术部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研发中心经理。
       蒋飞飞先生:男,199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3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深圳易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晶美有限技术员、车间主任;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海象新材车间主任;2019 年 3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研发中心副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16.1.1-2016.7.11       2016.7.12-2017.9.29
 序
    股东姓名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    (万元)   (%)
 1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          -      450.00       15.00



                                     1-2-7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1.1-2016.7.11           2016.7.12-2017.9.29
 序
    股东姓名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    (万元)   (%)
 2      鲁国强               董事                           -          -                -              -
                    董事、副总经理、董
 3      金    俊                                            -          -                -              -
                        事会秘书
 4      冯月华               监事                           -          -                -              -
                    合计                                    -          -          450.00         15.00

       续上表:
                                2017.9.30-2017.10.26                       2017.10.27-2018.2.6
  序
          股东姓名           持有注册资本                           持有注册资本
  号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王周林                 1,986.3900             44.14       1,986.3900                43.61
  2          鲁国强                  349.4533               7.77           349.4533                7.67
  3          金    俊                        -                  -           55.0000                1.21
  4          冯月华                    92.9726              2.07            92.9726                2.04
         合计                       2,428.8159             53.98       2,483.8159                54.53

       续上表:

  序                                 2018.2.7-2018.8.6                       2018.8.7 至今
          股东姓名
  号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王周林                 1,986.3900             43.61       1,986.3900                36.12
  2          鲁国强                  349.4533               7.67           349.4533                6.35
  3          金    俊                 55.0000               1.21            55.0000                1.00
  4          冯月华                   92.9726               2.04            92.9726                1.69
         合计                       2,483.8159             54.53       2,483.8159                45.16

       前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1)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股的情况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期间,王周林、鲁国强和冯月华三人通过海橡集
团间接持有海象新材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6.1.1-2017.9.29               2017.9.30-2017.9.30
 序    股东姓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号      名
                                         (万元)            (%)       (万元)             (%)


                                                  1-2-7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1.1-2017.9.29                 2017.9.30-2017.9.30
 序   股东姓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号     名
                                     (万元)              (%)         (万元)            (%)
 1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861.39          28.71               861.39             28.71
 2    鲁国强           董事                  374.34          12.48               349.45             11.65
 3    冯月华           监事                    97.46            3.25              92.97              3.10
               合计                         1,333.19         44.44             1,303.81             43.46

      2017 年 9 月 18 日,鲁国强和冯月华对外转让了少量海橡集团股权,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变更登记。2017 年 9 月 28 日,王周林、鲁国强和冯月华在不影
响股东最终权益的情况下,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将间接持有的晶美有限股权转为直
接持股,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变更登记。
      (2)通过晶美投资间接持股情况
      2017 年 9 月,为激励管理层和员工,公司吸收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作为股
东,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晶美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7 年 9 月至今,晶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王
周林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间接持股数量也不变,各股东的间接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1)王周林
               2017.9.30-2017.10.26  2017.10.27-2018.2.6   2018.2.7-2018.6.4
 序
    股东姓名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    (万元)     (%) (万股)      (%)
 1     王周林           338.80        7.53             338.80          7.44       338.80            7.44

      续上表:
                      2018.6.5-2018.7.11         2018.7.12-2018.8.6             2018.8.7-2018.10.9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1     王周林          378.80         8.32         378.80              6.89       408.80            7.43

      续上表:
                  2018.10.10-2018.12.24         2018.12.25-2019.2.26            2019.2.27-2019.3.13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       (万元)           (%)        (万股)      (%)
 1     王周林          432.80         7.87         412.80              7.51       422.80            7.69

      续上表:

                                                1-2-8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3.14 至 2019.5.8                2019.5.9 至今
              序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号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1                王周林                    428.80             7.80         435.80              7.80

                  2)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2017.9.30-              2017.10.27-           2018.2.7-
                                                                                                            2018.8.7 至今
                                          2017.10.26               2018.2.6             2018.8.6
序   股东
                     职务/身份         持有注      持股比 持有注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号   姓名
                                       册资本        例    册资本   例                量       例    量       例
                                     (万元)      (%) (万元) (%)             (万股) (%) (万股) (%)
1    王淑芳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0.89       40.00      0.88       40.00       0.88     40.00     0.73
2    许一斌            监事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36
3    王雅琴          财务总监             40.00        0.89       40.00      0.88       40.00       0.88     40.00     0.73
4    蒋金祥          副总经理             40.00        0.89       40.00      0.88       40.00       0.88     40.00     0.73
5    王晓明        核心技术人员           25.00        0.56       25.00      0.55       25.00       0.55     25.00     0.45
6    蒋飞飞        核心技术人员            7.00        0.16        7.00      0.16        7.00       0.16      7.00     0.13
7    陆建兴        王周林妹夫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36
              合计                       192.00        4.27      192.00      4.23      192.00       4.23    192.00     3.49
            注:陆建兴系王周林妹夫,报告期内一直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职务,并曾于 2018 年 1
        月至 6 月兼任公司监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通过晶美投资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的其他对外投资如下:
                      公司职务/与公司
         姓名                                          被投资企业                   出资额(万元)        占比(%)
                          的关系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1,400.84          33.78
                                                  成都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37.75       75.50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150.00        14.29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87.03         4.26
                                                      合伙)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568.31        13.70
        鲁国强                董事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150.00        14.29
                                                企业(有限合伙)
        金 俊         董事、副总经理、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63        0.12


                                                              1-2-8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职务/与公司
          姓名                                 被投资企业          出资额(万元)       占比(%)
                       的关系
                     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副总
         陈敏芝    经理兼董事会秘    浙江朱光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46.98          2.15
                   书金俊的配偶
                   公司财务总监王     海宁市硖石华森副食品商店                      -            -
         王群明
                     雅琴弟弟        海宁市海洲街道卡弗拉皮草行                     -            -

              报告期内,整体来看,前述企业均未从事与 PVC 地板相同的、相似的或上
         下游业务。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兼职企业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
                                                                  受同一实际控制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制品的研发、生产和
                                                                  人控制
                                                                                    销售
                                                                  受同一实际控制    橡胶制品的研发、生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人控制            产和销售
                                                                  实际控制人担任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
                                                     董事长       董事长的关联法    的研发、生产、销售
          董事长、总         份有限公司
王周林                                                            人                和代加工服务
            经理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                     受同一实际控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管理
                           业(有限合伙)                         人控制
                                                 执行董事、总经
                       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        PVC 地板的销售
                                                       理
                          Kimay Floors Inc           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尚未开始经营
                                                                                    PVC 地板的研发、生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产和销售
                                                                                    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
                                                 副董事长、总经   受同一实际控制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制品的研发、生产和
                                                       理         人控制
                                                                                    销售
                       海宁海橡集团进出口有限    执行董事、总经   受同一实际控制
                                                                                    橡胶制品的销售
                               公司                    理         人控制
鲁国强      董事
                                                                  受同一实际控制    橡胶制品的研发、生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人控制            产和销售
                                                                  除公司董事兼职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
                                                       董事       外,无其他关联    的研发、生产、销售
                             份有限公司
                                                                  关系              和代加工服务

                                                  1-2-8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兼职企业主营业务
                                                                   的关系
                                                               除公司董事兼职
                     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                                     中小企业及三农企业
                                                   监事        外,无其他关联
                             限公司                                             贷款服务
                                                               关系
                     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   董事、中国区财   除独董兼职外,   医疗器械、日用百货、
                             公司                 务总监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包装新                    除独董兼职外,   药用包装材料、高分
                                                   董事
                         材料有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子材料制品生产经营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                    除独董兼职外,   原料药、医疗器械和
                                                   董事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医疗用品的生产销售
                                                                                生产销售软质隐形眼
                     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                    除独董兼职外,
                                                   董事                         镜及配套清洁、消毒
                           有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用药品等
                                                               除独董兼职外,   生产销售真空镀膜、
杨靖超    独立董事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多功能薄膜、彩印复
                                                                                合软包装材料等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独立董事      除独董兼职外,   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储为核心,并为电子
                                                                                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
                                                                                原料供应、采购与生
                                                                                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
                                                                                合物流服务
                     厦门多想互动文化传播股                    除独董兼职外,   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务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法律咨询业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
                                                   委员        无关联关系       -
                           国委员会
                                                                                法律研讨、交流、咨
                         浙江省律师协会           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询、培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经贸争议仲裁法律服
                                                  仲裁员       无关联关系
                             员会                                               务
                         杭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无关联关系       仲裁法律服务

黄廉熙    独立董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                                     公司法研讨、交流、
                                                   委员        无关联关系
                           专业委员会                                           咨询、培训
                                                               除董事兼职外,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                    除独董兼职外,   集成吊顶的研发、生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产和销售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                    除独董兼职外,
                                                 独立董事                       电信增值服务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                    除独董兼职外,   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贷款

                                              1-2-8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兼职企业主营业务
                                                                              的关系
                                                                                            建筑设计、装饰景观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除独董兼职外,
                                                             独立董事                       市政设计、EPC 总承
                                    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包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                          除董事兼职外,    粮油生产,畜牧养殖
                                                               董事
                                  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及农产品加工
                               Kimay Floors Inc                董事         公司子公司      尚未开始经营
                                                                                            PVC 地板的研发、生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产和销售
          董事、副总
王淑芳                                                                                      PVC 地板的研发、生
            经理          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公司主席       公司子公司
                                                                                            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
                          香港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子公司
                                                                                            的批发和零售
          监事会主                                                                          PVC 地板的研发、生
张李强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席                                                                              产和销售
                                                                                            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
                                                                          受同一实际控制
冯月华        监事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制品的研发、生产和
                                                                              人控制
                                                                                            销售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
         单位兼职情况。上述兼职企业中,除公司子公司与公司之间有正常业务往来以外,
         其他企业与公司业务领域不同,也未经营公司的上下游业务,因而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外兼职不影响其在公司履职,也不存在利益
         冲突情形。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曾任职单位不存在
         竞业禁止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从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领薪情况如下:
                                                                        从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关联企业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万元)       领薪
          1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76.36          是
          2          鲁国强                        董事                             -          是
          3          金   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7.57          否
          4          王淑芳                 董事、副总经理                     222.07          否
          5          杨靖超                       独立董事                       9.60          是


                                                          1-2-8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关联企业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万元)       领薪
 6         黄廉熙                独立董事                                9.60          是
 7         王   磊               独立董事                                9.60          是
 8         张李强               监事会主席                           25.66             否
 9         冯月华                  监事                                     -          是
 10        许一斌                  监事                              96.97             否
 11        王雅琴                财务总监                            38.06             否
 12        蒋金祥                副总经理                            38.89             否
 13        王晓明              核心技术人员                          36.07             否
 14        蒋飞飞              核心技术人员                          17.73             否
    注 1、王周林先生兼任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9 年度在该
公司领取津贴 20 万元。
    2、鲁国强先生担任海橡鞋材总经理职务,2019 年度在该公司领取薪酬 42.46 万元。
    3、冯月华先生担任海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19 年度在该公司领取薪酬 25.48
万元。
    4、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黄廉熙和王磊同时在其担任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领取津贴。
       除以上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均未享
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周林,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
       王周林直接持有公司 36.12%的股份,并通过晶美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5.00%
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王淑芳为王周林之女,通过晶美投资持有公
司 0.73%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周林、王淑芳个人简要情况详见
本节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
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022,921.51           39,433,067.89               9,622,604.57


                                          1-2-8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630,8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1,790,867.40        127,804,138.29         70,730,023.4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6,393,082.89           2,700,517.85          3,934,130.43
其他应收款                    67,595,970.14         39,867,822.66         12,208,584.54
存货                         154,159,653.85        127,549,257.98         80,272,121.6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02,319.88           9,705,250.94          3,008,559.16
       流动资产合计          478,764,815.67        347,060,055.61        180,406,873.8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56,378,976.07        255,777,318.02         82,542,382.71
在建工程                      45,918,996.87             77,327.59            337,606.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4,149,901.00         29,498,006.85
开发支出
商誉


                                      1-2-8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6,053,034.07          7,014,384.28          4,163,34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6,820.22          1,013,068.93           955,19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7,978.70        21,614,379.00           6,740,36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625,706.93        314,994,484.67         94,738,893.21
        资产总计              936,390,522.60        662,054,540.28        275,145,767.04
    注:本公司 2017 年度无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故未编制合并报表,为保持可
比性,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与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一致,下同。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4,495,926.98        152,364,360.00         61,769,96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515,625.23         18,000,000.00           9,281,961.50
应付账款                      143,799,820.46        117,644,916.09         62,850,045.46
预收款项                         4,548,415.42          2,161,432.13          2,324,338.97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5,975,004.12         12,206,911.24           6,132,972.20
应交税费                         7,744,186.21          9,532,546.46           208,703.17
其他应付款                     15,789,913.94         18,654,517.01         23,928,979.5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788,683.01         30,828,978.39           9,539,314.3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3,657,575.37        361,393,661.32        176,036,281.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2-8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款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68,176.8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68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87,864.34
         负债合计             518,431,021.16         371,958,490.12         180,224,145.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5,000,000.00          55,000,000.00          45,5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5,401,782.08         145,401,782.08          37,674,95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659,160.5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382,583.20          10,072,162.03           1,409,745.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4,834,296.74          79,622,106.05          10,286,92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7,959,501.44         290,096,050.16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959,501.44         290,096,050.16          94,921,62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36,390,522.60         662,054,540.28         275,145,767.0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58,773,055.16   783,768,511.21     389,123,713.19
减:营业成本                            574,919,686.13   557,511,098.91     273,506,905.86
    税金及附加                            4,809,891.51     3,583,494.86       1,377,534.45
    销售费用                             85,484,374.28    76,458,165.04      35,602,849.47



                                       1-2-8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管理费用                             23,541,098.04    17,440,711.72      38,987,016.43
    研发费用                             28,049,783.57    23,580,606.15      16,720,699.72
    财务费用                             11,075,472.52     5,989,771.64       8,675,117.78
    其中:利息费用                       11,877,036.42     8,384,480.88       5,244,334.92
          利息收入                        1,248,876.24        95,378.20        148,341.33
加:其他收益                             26,134,284.21    10,908,816.36        512,272.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4,000.00       -2,984,274.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31,250.00        999,800.00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47,603.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78,693.38    -7,595,997.81      -8,313,855.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320.11                              86.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1,271,056.85   102,550,231.44       4,467,618.49
加:营业外收入                            4,003,171.96             6.91        418,651.19
减:营业外支出                               10,224.52         6,374.83           5,646.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5,264,004.29   102,543,863.52       4,880,622.79
减:所得税费用                           16,941,392.43    12,970,484.85       4,149,709.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59,160.58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663,451.28    89,573,378.67        730,913.03



                                        1-2-8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136,663,451.28   89,573,378.67        730,913.03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51            1.78               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2.51            1.78               0.02
    注:公司于 2018 年 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表中的 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
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下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4,182,196.60    731,179,771.30    360,790,488.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5,184,292.96     87,011,527.68     36,041,246.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83,399.13      3,004,318.67      1,288,11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0,649,888.69    821,195,617.65    398,119,845.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018,743.02    638,533,033.46    296,543,66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052,017.28     74,284,598.50     31,156,931.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029,663.08     22,001,843.47      7,468,956.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773,685.06     71,175,031.90     31,382,397.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6,874,108.44    805,994,507.33    366,551,95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780.25     15,201,110.32     31,567,891.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45,500.00                        1,415,982.9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52,377.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500.00                       44,868,360.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38,379,327.12    171,457,674.37     33,868,335.4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1-2-9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07,51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379,327.12    171,457,674.37     74,175,84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27.12   -171,457,674.37     -29,307,486.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732,650.00     25,346,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8,282,606.62    259,631,485.00    104,508,726.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50,800.00     47,500,000.00     33,867,284.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733,406.62    410,864,135.00    163,722,510.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7,528,562.74    170,764,102.00    124,738,760.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15,847.21      5,881,936.74       5,281,862.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6,648.65     61,693,747.14     30,911,247.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21,058.60    238,339,785.88    160,931,870.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48.02    172,524,349.12       2,790,639.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660,403.92        183,659.00      -1,011,572.55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414,705.07     16,451,444.07       4,039,47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33,067.89      4,981,623.82        942,152.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847,772.96     21,433,067.89       4,981,623.82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790,584.87        31,777,560.99            9,622,60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630,8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9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176,993,126.16        133,242,773.01         70,730,023.4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3,840,791.85           2,275,503.18          3,934,130.43
其他应收款                    38,312,031.41         14,221,436.35         12,208,584.54
存货                         130,233,614.89        118,614,497.19         80,272,121.6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0,208.62           9,696,078.43          3,008,559.16
        流动资产合计         408,450,357.80        309,827,849.15        180,406,873.8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2,381,369.60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1,367,775.36        255,777,318.02         82,542,382.71
在建工程                        1,432,014.86            77,327.59            337,606.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28,925,213.50         29,498,006.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053,034.07          7,014,384.28          4,163,34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62,377.09          1,876,875.07           955,19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7,978.70        21,614,379.00           6,740,36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6,579,763.18        325,858,290.81         94,738,893.21



                                      1-2-9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65,030,120.98        635,686,139.96        275,145,767.04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209,017.50        128,000,000.00         61,769,96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515,625.23         18,000,000.00           9,281,961.50
应付账款                     112,936,417.79        117,644,916.09         62,850,045.46
预收款项                        4,211,315.43           755,160.52           2,324,338.97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4,612,821.33         11,143,721.58           6,132,972.20
应交税费                        7,564,709.73          9,486,394.82           208,703.17
其他应付款                    11,106,644.35         12,254,910.66         23,928,979.5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788,683.01         30,828,978.39           9,539,314.3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8,945,234.37        328,114,082.06        176,036,281.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68,176.8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687.50



                                      1-2-9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87,864.34
         负债合计             433,718,680.16          338,678,910.86        180,224,145.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5,000,000.00           55,000,000.00         45,5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5,401,782.08          145,401,782.08         37,674,95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382,583.20           10,072,162.03          1,409,745.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6,527,075.54           86,533,284.99         10,286,92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1,311,440.82          297,007,229.10         94,921,62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5,030,120.98          635,686,139.96        275,145,767.0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36,837,286.68 762,834,792.20 389,123,713.19
减:营业成本                            588,375,961.72 551,841,953.54 273,506,905.86
    税金及附加                             4,710,426.49      3,435,133.28     1,377,534.45
    销售费用                             44,337,372.13      50,051,972.67    35,602,849.47
    管理费用                             22,802,291.85      17,438,311.72    38,987,016.43
    研发费用                             28,049,783.57      23,580,606.15    16,720,699.72
    财务费用                             12,710,843.83      12,301,176.17     8,675,117.78
    其中:利息费用                         9,537,226.46      7,554,773.57     5,244,334.92
            利息收入                        588,740.55         89,568.24       148,341.33



                                       1-2-9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加:其他收益                              25,851,584.21       10,908,816.36      512,272.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4,000.00    -2,984,274.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31,250.00      999,800.00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70,022.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78,693.38       -6,532,431.94    -8,313,855.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320.11                            86.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5,623,795.54 108,594,773.09          4,467,618.49
加:营业外收入                             4,000,240.35                0.31      418,651.19
减:营业外支出                                   10,182.47         3,537.08         5,646.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9,613,853.42 108,591,236.32           4,880,622.79
减:所得税费用                            16,509,641.70       12,106,678.71     4,149,709.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3,104,211.72       96,484,557.61      730,913.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43,104,211.72       96,484,557.61      730,913.03
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3,104,211.72       96,484,557.61      730,913.03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08,410,504.84       787,583,673.58   360,790,488.98


                                        1-2-9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296,282.94    36,047,596.00    36,041,246.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28,719.25     2,998,502.11     1,288,11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5,035,507.03   826,629,771.69   398,119,845.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0,062,953.50   638,089,688.72   296,543,66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0,607,738.30    72,264,914.70    31,156,931.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411,249.10    21,866,305.26     7,468,956.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113,188.03    53,658,831.15    31,382,397.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3,195,128.93   785,879,739.83   366,551,95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40,378.10    40,750,031.86    31,567,891.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45,500.00                      1,415,982.9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52,377.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500.00                     44,868,360.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23,208,029.21   171,457,674.37    33,868,335.4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2,381,369.6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07,51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589,398.81   181,457,674.37    74,175,84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343,898.81 -181,457,674.37   -29,307,486.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732,650.00    25,346,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4,000,000.00   236,554,675.00   104,508,726.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50,800.00    47,500,000.00    33,867,284.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450,800.00   387,787,325.00   163,722,510.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5,000,000.00   170,764,102.00   124,738,760.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774,152.08     5,052,229.43     5,281,862.92

                                     1-2-9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6,648.65       61,693,747.14    30,911,247.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850,800.73      237,510,078.57   160,931,870.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599,999.27      150,277,246.43     2,790,639.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836,255.42         -773,666.75    -1,011,572.55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60,223.14        8,795,937.17     4,039,47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77,560.99        4,981,623.82      942,152.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37,784.13       13,777,560.99     4,981,623.82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经天健会计师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7.03                              0.01
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1,029.83             215.74           51.23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487.39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1-2-9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3.28          -198.45
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2          -0.64           41.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84        -2,787.85
                   小计                          1,063.18          31.54        -3,381.15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162.45          34.75          -103.91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00.73          -3.21        -3,277.24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36%              56.18%               65.5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0.03%                0.00%               0.00%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60                 5.27                2.08
(元/股)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                5.63                 7.50                6.50

                                        1-2-9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次)

存货周转率(次)                            3.95                 5.20                4.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843.25           12,995.18             1,991.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7               13.23                 1.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4                 0.30                0.93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3                 0.33                0.12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公司合并负债总额/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00%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
产
    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注册资本)
总额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年度股本(注册
资本)加权平均数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当年度股本(注册资本)加权平均
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15%         46.76%             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6.60%         46.77%            70.40%
股股东的净利润

     (2)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1-2-9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1                1.78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35                1.78              0.99
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1             1.78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35             1.78              0.99
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7年度稀释每股收益按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7,876.48     51.13%    34,706.01          52.42%   18,040.69       65.57%
非流动资产      45,762.57     48.87%    31,499.45          47.58%    9,473.89       34.43%
资产合计        93,639.05    100.00%    66,205.45       100.00%     27,514.58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8 年末
资产总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38,690.87 万元,同比增长 140.62%,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公司经营规模继续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相应增加;此外,2018 年度公司
增加 SPC 地板生产线、购买了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导致 2018 年末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大幅增加。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7,433.60
万元,同比增长 41.44%,主要原因包括:2019 年度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
应收账款、存货相应增加;当年度子公司越南海欣购买了房屋及建筑物、公司新
建生产设备主体安装工程,导致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大幅增加;此外报


                                       1-2-10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8 年末也大幅增加。
     (2)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6,365.76     89.43%      36,139.37      97.16%      17,603.63         97.68%
非流动负债           5,477.34     10.57%       1,056.48        2.84%           418.79        2.32%
负债合计            51,843.10   100.00%       37,195.85     100.00%      18,022.41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绝大部分为
流动负债。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18,535.74 万元和
10,226.39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05.29%和 28.30%,主要原因包括:(1)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增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
末余额合计分别同比增加 6,351.29 万元和 5,367.05 万元;(2)为满足日常经营需
求,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
同比增加 9,059.44 万元和 4,213.16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增加 4,420.86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度公司因融资租赁产生的长期应付款。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843.25            12,995.18                  1,991.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7                  13.23                       1.93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2、0.96 和 1.03,
速动比率分别为 0.57、0.61 和 0.70。公司业务扩张导致日常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1-2-10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除公司日常经营积累外,主要通过短期债务融资满足。报告期公司处于业务快速
发展阶段,银行短期借款较多,致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5.50%、
53.28%和 50.14%,呈逐年下降态势。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8 年进行了增资,以及
日常经营产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5.63                      7.50                       6.50
    存货周转率                            3.95                      5.20                       4.18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50、7.50
和 5.6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8、5.20 和 3.9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总体情况
良好。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5,772.63      99.88%       78,114.37       99.67%        38,895.27      99.96%
其他业务收入        104.67        0.12%           262.48        0.33%         17.10         0.04%
    合计         85,877.31     100.00%       78,376.85      100.00%        38,912.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PVC 地板的销售收入。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6%、
99.67%和 99.88%,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原材料销售
收入,占比较低。
    1)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10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LVT 地板       20,328.60    23.70%       25,956.47       33.23%   18,219.25      46.84%
  WPC 地板       16,148.42    18.83%       26,067.06       33.37%   18,568.66      47.74%
  SPC 地板       48,164.11    56.15%       25,431.91       32.56%    1,814.33        4.66%
    其他          1,131.51        1.32%       658.93        0.84%     293.03         0.75%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注:发行人主要产品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主要原材料为 PVC 树脂粉,均属
于 PVC 地板范畴。
    LVT 地板系 LUXURY VINYL TILE 的缩写,主要由 UV 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
PVC 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构成,是目前最为传统的 PVC 弹性地板。
    WPC 地板系 WOOD PLASTIC COMPOSITE 的缩写,又称木塑地板。由 PVC 树脂粉、
重钙、稳定剂以及其余加工助剂通过高速混料、高温挤出后,冷却定型的新型低密度塑料地
板。
    SPC 地板系 STONE PLASTIC COMPOSITE 的缩写,又称石塑地板。无增塑剂加入,使
用大量重钙作为填料,与 PVC 树脂粉、稳定剂等加工助剂在挤出机中混料、挤出、在线贴
合后得到的一种硬质塑料地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 PVC 地板产品,具体包括 LVT 地板、WPC 地
板和 SPC 地板,其他产品包括踢脚线及展板。其中,SPC 地板为公司 2017 年度
新推出的产品。
     2)按地区分类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销售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境外销售       85,130.08     99.25%      77,738.92       99.52%   38,056.42      97.84%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境外
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4%、99.52%和 99.25%。
     3)按销售模式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2-10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ODM/OEM 销售             85,085.44         99.20%      77,738.56      99.52%    38,736.81     99.59%
其中:直接销售           72,212.06          84.19%     59,011.18      75.54%    26,365.33      67.79%
      通过贸易商销售     12,873.38          15.01%     18,727.38      23.97%    12,371.48      31.81%
自有品牌销售                 687.19         0.80%          375.81      0.48%       158.46       0.41%
其中:直接销售               604.47          0.70%         289.01      0.37%       158.46       0.41%
      通过经销商销售          82.72          0.10%          86.80      0.11%           0.00     0.00%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公司销售业务以 ODM/OEM 销售模式为主,自有品牌销售模式为辅。其中
ODM/OEM 销售模式又以直接销售为主,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67.79%、75.54%和 84.19%;通过贸易商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81%、23.97%和 15.01%。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7,428.85          99.89%      55,680.76           99.87%     27,336.87       99.95%
 其他业务成本        63.12           0.11%            70.35          0.13%        13.82         0.05%
    合计         57,491.97      100.00%            55,751.11      100.00%      27,350.69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7,336.87 万
元、55,680.76 万元和 57,428.85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 99%
以上。
     (3)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构成及各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28,343.78          99.85%      22,433.60           99.15%     11,558.40      99.97%
LVT 地板          6,447.07          22.71%         8,302.27         36.69%      6,002.85       51.92%
WPC 地板          5,293.50          18.65%         7,511.93         33.20%      5,372.41       46.47%



                                              1-2-10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SPC 地板         16,237.96      57.21%        6,560.45    29.00%         62.06         0.54%
其他                  365.25        1.29%        58.95        0.26%     121.08         1.05%
其他业务毛利           41.55        0.15%       192.14        0.85%       3.28         0.03%
       合计      28,385.34     100.00%       22,625.74   100.00%      11,561.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 LVT 地板、WPC 地板
和 SPC 地板三类主要产品的销售。
       (4)期间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
       随着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销售费用也随之增长。2017年度、2018
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560.28万元、7,645.82万元和8,548.44万
元,主要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参展、出口费和运杂费等。特许权使用费为公司使
用地板机械锁扣专利支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参展、出口费为公司参加行业展会、
报关、出口信用保险等费用。
       2)管理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898.70万元、1,744.07
万元和2,354.11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等构成。其中,2017年度、2018
年度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2,787.85万元、186.84万元。
       3)研发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672.07 万元、
2,358.06 万元和 2,804.9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公司研发费用
为因研发活动产生的材料费、职工薪酬、燃料与动力、折旧等,其中材料费和职
工薪酬占各年研发费用的比例均高于 80%。
       4)财务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分别为 2.23%、0.76%和 1.29%,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银
行借款相对较多,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及美
喆国际。2018 年度美喆国际财务费用率为-1.93%,主要原因是当期美喆国际汇
兑收益金额较大。

                                            1-2-10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8         1,520.11           3,15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        -17,145.77          -2,93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        17,252.43             279.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3.71         1,645.14             403.95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156.79 万元、1,520.11 万元和 18,377.58 万元,对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318.97%、16.97%和 132.86%。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原
因是:1、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2018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6,012.74 万元;此外,由于应收出口退税及押金保
证金增加,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2,911.50 万元。2、
存货增加较多。201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数量较多,库存商品及发出
商品账面余额合计较 2017 年末增加 4,411.20 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2,930.75 万元、-17,145.77 万元和-23,813.38 万元。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增长阶段,对固定资产的投入较大,陆续
增加了 LVT 地板、WPC 地板、SPC 地板产品的生产线。此外,公司还购买了与
生产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201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较 2017 年度大幅扩大,主要原因是:
1、2018 年度公司增加 SPC 地板生产线,购置专用设备的金额较大。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向海橡集团收购了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于 2018 年 6 月向海
橡鞋材收购了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收购金额合计达 9,968.03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较 2018 年度进一步扩大,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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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019 年度子公司越南海欣购买了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期末固定资
产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增加 8,139.02 万元,对越南海欣购买的部分厂房及办
公楼等进行改造更新,期末在建工程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增加 1,225.09 万
元;2)2019 年度公司新增部分生产用机器设备,期末固定资产中专用设备账面
价值增加 1,508.96 万元,部分已购买的机器设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
在建工程中专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 3,281.29 万元;3)子公司海宁海象购买土地
使用权,期末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增加 1,522.47 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279.06 万元、17,252.43 万元和 8,211.23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原因是:2018 年 8
月,14 名自然人以 10.977 元/股向公司增资合计 945.00 万股公司股份,公司取得
增资款 10,373.27 万元。此外,为满足业务扩张引致的日常流动资金需求,2018
年度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9,059.44 万
元。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原因是为满足业务
扩张引致的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当期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期末短期借款余
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4,213.16 万元。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增长迅速,但结构
基本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流动资产比例将有所上升,长短期偿债能力将一定程度增
强。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募投
项目顺利达产后,营业收入与利润将有望实现进一步增长,为公司进一步获取市
场份额,增强行业地位奠定重要基础。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的规定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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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至
2018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80 万元(税前)。
     2020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至
2019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80 万元(税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现金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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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
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
需求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
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
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金额达到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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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⑤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①—⑤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盈
利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的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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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①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公司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②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③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
       ⑤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
 事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
 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出具专
 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 4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合并期间
                                                                        2018 年度、
 1       海象进出口       1,000.00 万元人民币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     Kimay Floors Inc            --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3        海宁海象        2,000.00 万元人民币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4        越南海欣           1,900 万元美元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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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象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向母公司采购 PVC 地板产成品进行出
口销售,以实现对母公司产品的出口进行统一核算管理。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
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海丰路 380 号 2 幢 3 楼,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象进出口总资产、净资产
分别为 23,068.16 万元、-103.67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147.01 万元。
     2、Kimay Floors Inc
     Kimay Floors Inc 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及时了解主要市场动态
和消费需求变化而在美国设立的销售平台。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计
划投资额为 10 万美元,实际投资额为 0 美元,注册地址为美国马里兰州,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3、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海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本次发行募集投资项目之年产 2,000 万平方
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主体。该公司成
立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1 幢,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宁海象总资产、净资产分
别为 1,968.98 万元、1,968.9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31.02 万元。
     4、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越南海欣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快速增
长的需求、优化公司产能及战略布局,而在越南设立的 PVC 地板生产基地。该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90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为越南兴安省文林区 pho noi A IP B 区 B3 路,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越南海欣总资产、净资产分
别为 14,105.41 万元、11,017.73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54.68 万元。




                                  1-2-11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文件
                            资总额       入金额
         年产2,000万平方                                                                  海环审
 1       米PVC地板生产     47,456.82      47,456.82    2019-330481-29-03-024219-000     【2019】25
           基地建设项目                                                                     号
                                                                                          海环审
         研发中心建设项
 2                          5,988.72       5,988.72    2019-330481-29-03-024256-000     【2019】26
               目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
 3                          8,000.00       8,000.00                 --                        --
               目
            合计           61,445.54      61,445.54                 --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是否以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如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二、募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巩固公司市场地
       位
            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PVC 地板市场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
       趋势,公司近年来订单不断增多,公司产能已接近瓶颈。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化
       率不断增加、消费者环保观念持续提升、二次装修市场需求量释放等因素推动,
       我国 PVC 地板行业亦将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增长潜力较大。而公司目前生
       产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订单需求,为此,公司急需通过产能扩张来满足市场的需
       求,加大 PVC 地板的生产配套能力,通过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占据更多的


                                             1-2-11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PVC 地板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有利于改良作业环境,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受面积限制导致无法添加先
进设备实现整体技术改造,生产技术提升受到制约,影响了公司生产效率。在销
售旺季,由于产能限制,部分工序需委托加工。虽然委外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
减少公司的生产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委外生产也会造成如生产管理难以控制、
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反应不及时等弊端,可能会造成客户流失。
     本项目将新建生产厂房,通过合理构建空间布局,改良作业环境。通过购置
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连续复合生产线,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
平,公司的连续复合生产线将兼具管理系统化、操作信息化、储运自动化、网络
协同化等特性,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益化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保证公司
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公司发展多年,在本行业相关技术的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多项
成果,是国外PVC地板主要配套供应商之一,未来将致力于成为国内外最值得信
赖的PVC地板生产企业之一。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实现上述战略目标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司实现
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本项目将为研发中心配置更为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
为产品开发提供更先进的研发测试环境,丰富研发及检测手段,完善公司现有研
发检测体系,同时进一步充实技术人才团队,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增强新技术
的储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
力,增强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
力保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2、本项目的实施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新产品与新技术陆续涌现,公司必须紧跟行业发
展趋势,同时生产标准日趋严格以及客户对产品性能需求升级都迫使公司不断提
高自身的研发能力。首先,随着产品质量标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最大释放量等
国内外标准的出台以及未来标准可能进一步提升,PVC地板生产企业必须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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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以及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实现突破来满足监管要求;其次随着消费者对产品
性能需求升级,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地板的基本性能,而对产品的安全性、舒适
性、环保性以及个性化装修风格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PVC地板的产品
更新换代速度将加快,行业内优胜劣汰的速度也将不断加快。为顺应行业技术发
展的主流趋势,公司必须着手开展行业相关技术课题以及前瞻性技术研发工作,
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成果及项目实
施经验,优化研发环境,提升研发检测的软硬件设施水平,开展技术研发。本项
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和增强公司技术优势,适应行业的发展趋势。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
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政策,明确
为PVC地板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在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下,伴随基
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快速扩张,地面装饰材料得到了大量运用,行业总体呈上升趋
势稳步增长。2017年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2,882.80亿美元,预
计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317.80亿美元(数据来源:Market value of the global
flooring market from 2015 to 2020,Statista)。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丰富PVC地板产品结构,核心业务
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营业收入逐年递增。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912.37万元、78,376.85万元和85,877.31万元,2017年度、
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48.56%.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
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相应增加。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满足公司不断扩
张的业务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有助于把握市场机遇,
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及市场份额。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由于公司业务快速的增长,公司银行贷款的金额有所提升。2017
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合并口径)分别为6,177.00万元、
15,236.44万元和19,449.59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65.50%、53.28%
和50.14%,短期负债及资产负债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未来再通过银行进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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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的潜力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司业务的发展。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未来向银行贷款的金额,优化资本结构,从而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同时,可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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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策风险
      (一)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主要为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境外PVC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
提供ODM产品,境内销售金额较小,境外销售中美国地区占比相对较高,境外
尤其是美国的贸易政策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地
               40,027.88      46.67%     39,151.04        50.12%   16,591.47        42.66%
境    区
外    美国以
               45,102.19      52.58%     38,587.88        49.40%   21,464.95        55.19%
      外地区
     境内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尤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
增大。2018年6月15日,美国公布对华征税清单,从2018年7月开始,对从中国进
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8年9月24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
级,美国对大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公司产品属于这次加
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2,000亿美
元中国进口商品由原先加征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
增加15%。公司产品被加征关税后,公司与美国客户进行协商,绝大部分客户通
过由公司下调产品销售价格的方式将部分损失转嫁给公司,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关
税税率上升导致的不利影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
呈现增长态势,主要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利影响相对有限。

      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起,
至2020年8月7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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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公司在内
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除美国
以外,公司产品境外销售还包括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其他地区,目前我国和上
述地区贸易往来基本正常,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治、外交、就业等因素
影响下,相关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将给公司市场销售
带来一定的风险,从而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337条款调查的风险
     2019年3月25日,美国Mohawk Industries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IVC US Inc.
和卢森堡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1930年
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
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9200460号专利、第10208490号专利
和第10233655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337条款调查,包
括本公司在内的19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2019年5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ITC)正式立案。
     此次337调查本质上是由申请人与地板锁扣专利公司I4F Licensing B.V.的地
板锁扣专利纠纷所引发。申请人主要从事地面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要经营产品包括地毯、瓷砖、石材、实木地板、强化地板和聚乙烯地板等,拥有
337调查所涉的如下专利:1)2015年12月1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9200460
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covering, floor elemen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floor elements”;2)2019年2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10208490的美国
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3)2019年3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
10233655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但I4F Licensing B.V.也拥有相近
专利,并许可包括公司在内的诸多主流PVC地板制造商使用。因此申请人发起337
调查,状告I4F Licensing B.V.的客户专利侵权,主要诉求如下:
     1)根据第337(d)条款颁布永久性的普遍排除令(permanent general exclusion
order),禁止所有侵犯申请人专利的地板产品进入美国;
     2)根据第337(f)条款颁布永久性的禁止令(permanent cease and desist order),
禁止被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其他附属或代理方进口、运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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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出外国贸易区、标价发售、市场推广、广告、展示、仓储、分销、销售、运输
(除了出口)、许可、修理、招揽美国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帮助或唆使其他实体进
口、为进口而销售、进口后销售、运输(除了出口)或分销被申请人的侵权产品;
     3)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美国海关对被诉产品及部
件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4)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委员会对被诉禁止的行为
根据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337调查过程中,作为目前PVC地板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公司和同行
业公司、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应对。而另一方面,申请人与I4F Licensing B.V.对
调查所涉专利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和解,双方的专利侵权争议已不复存在。因此,
2019年11月20日,Mohawk Industrie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
终止对发行人337调查的动议;2020年1月24日,ITC的行政法官(ALJ)初裁同
意申请人对发行人的终止调查动议;2020年2月25日,ITC发布不另行审查初裁
的通知,同意初裁结果。目前公司与申请人已不再存在专利纠纷。此次337调查
中,公司未承担额外费用。发行人产品均获得了Vlinge Innovation AB或I4F
Licensing B.V.的专利授权,不涉及337调查所提及的专利。
     虽然公司目前不存在专利纠纷,但不排除未来因专利许可方专利情况变动等
原因可能导致公司被卷入专利纠纷的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避免进口国与出口国对商品实行双重征税的财政机制,已
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我国对外贸易出口商品实行国际通行的退税制
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
     2017年初至2018年10月末,公司PVC地板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
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
起,受我国下调增值税税率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2017年度、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总额分别为3,604.12万元、7,826.01
万元和10,507.08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国家出口贸易政策发生较大调整,公司
产品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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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场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由于美国、欧洲等主要发达国家对PVC地板的接受程度较高,公司的产品主
要向境外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7.84%、99.52%和99.25%。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物
装修,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因其城市化实现较早,现存大量房屋需要进行
二次装修,且发达国家居民更注重生活品质和产品的环保性、安全性,由于PVC
地板特有的优点,近年来,PVC地板代替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越发明显。
据统计,美国PVC地板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的比重由2012年11.30%提高到2018年的
21.40%(数据来源:Scoring Flooring),在欧洲市场,占比则由2011年的15.16%
提高到2018年的28.53%(数据来源:Eurostat),从而产生对PVC地板巨大需求。
若未来PVC地板取代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发生逆转,或者有更加先进的
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出现,则将对PVC地板需求带来不利的影响。
     除了PVC地板代替传统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带来的需求以外,PVC地板需求还
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近年来,美国和欧洲地区经
济发展情况较好,以美国为例,2017年度和2018年度美国经济增长率为2.3%和
2.9%(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推动了PVC地板市场的发展。但不排除未来美
国和欧盟等区域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导致该等地区PVC地板市场需求降低,进而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事PVC地板行业的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经营规模不大且研发设计和销售能
力较弱,市场集中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报告期内,行业整体毛
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加上市场前景较好,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进入本行
业,另外一方面行业内部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充产能,未来市场竞争将加剧,
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
     此外,随着公司产品逐步深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知名PVC地板企业的正面竞
争将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逐渐升级到研发设计、
品牌、营销网络、质量、服务、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在逐步深入的国际化竞
争中,如果公司未能在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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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风险。
     四、经营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主要以美元或欧元进行定价和结算。公司产品自签署
订单至收汇、结汇周期较长,主要集中在2-5个月之间,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
出口业务影响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公司境外销
售产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或欧元,人民币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第二、自签订境外销售订单至该订单款项结汇之
日,期间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造成一定影响。首先自签署境
外销售订单至确认收入期间,汇率波动导致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要
产品的毛利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其次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
公司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和耐磨层等,大部分为化工
产品,其价格走势与原油及煤炭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2017年度、2018
年度和2019年度,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分别为66.05%、64.03%和
64.87%,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将
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收入之和占营业收
入比重分别为65.50%、47.98%和40.53%,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30.47%、16.48%和13.54%。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
高,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虽然公司凭借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质量以及
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开拓新的客户,取得良好的效果,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
由于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如果主要客户自身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
生变化,公司获取订单规模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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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449.89万元、
13,462.63万元和17,032.20万元,占报告期内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15%、
17.18%和19.83%。
     虽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8%以
上,主要客户为国外知名的地板品牌商、贸易商或建材零售商,信誉良好,且公
司已经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的保险合同,以进一步降低应收
账款的回收风险,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相对集中,若该等客户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欠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达
到51,843.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金额为46,365.7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89.43%。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偿债能力的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
定的偿债压力。虽然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持续增强,但不排除在极端市场环
境下出现难以偿付流动负债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71%、28.87%
和33.05%,毛利率的绝对值处于较高的水平。随着竞争者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
将越来越激烈,未来公司产品的价格可能根据市场情况有所下降,加上未来员工
薪酬可能持续上涨,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的技术水平、目前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做出。虽然公司在决策
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认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但项目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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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到海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工艺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若项目不能按
预期投产或者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
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高,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
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0.40%、46.77%和36.60%,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2.35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数量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成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
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压力,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八、不能保持技术领先的风险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把技术研发放在首要位置,截至本招股
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处于行业较为领
先地位。近年来,PVC地板行业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等方面的创
新速度不断加快。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要,紧跟市场需求步伐,保持
技术领先优势,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
     九、管理风险
     (一)对高管团队和技术人员依赖的风险
     高管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凝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目前,公司的
高管团队主要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周林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淑芳女士和副
总经理兼生产总监蒋金祥先生等人,核心技术人员包括王周林先生、王晓明先生
和蒋飞飞先生等人,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现有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对上述人员具
有一定依赖性。报告期内上述公司的高管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但若上
述人员离开公司岗位,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公司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
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资产管理、


                                  1-2-12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组织管理
体系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
求,将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从而影响股东的投资回报。
     十、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经政府部门批准,2016年11月21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
3年;2019年12月4日,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率条款,2017年度至2019
年度公司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认定,或者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
则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发行人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的净利润将分别下降约276.65万元、
864.70万元和1,129.43万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
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
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
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确定。
    2018 年 2 月至 12 月,公司月均安置残疾人员工人数为 196 人,2019 年度,
公司月均安置残疾人员工人数为 232 人,符合相关规定,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
税的优惠,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因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享受增值税返还金
额分别为 875.14 万元和 1,956.57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9.77%
和 14.14%。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相关规定,公司支付给残疾人员工的实际工
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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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因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享受所得税优惠金额为 196.88
万元和 241.11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20%和 1.74%。
     若未来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
     2020 年春节期间,国内大部分地区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对
公司的生产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主要境外客户主要位于美国、加拿大及德
国。2020 年 3 月中旬,疫情在欧洲、北美洲地区全面爆发,该等地区部分国家
已采取封城、边境隔离等强制措施应对疫情爆发趋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
署日,疫情尚未对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日常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但如果未来
疫情持续扩散升级,不排除前述国家采取进一步如关闭港口等强制措施,若该等
措施持续时间较长,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部分重要专利为第三方授权专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生产的PVC锁扣地板使用了Vlinge Innovation AB或I4F
Licensing B.V.授权的锁扣专利技术。Vlinge Innovation AB和I4F Licensing B.V.
均为专业从事地板锁扣及相关技术开发的专利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申请锁扣
专利并授权地板生产厂商使用,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由于专利许可使用费通常
与产品销量挂钩且成正比关系,一方面,地板生产厂商需要前述专利公司授权专
利,另一方面,专利公司也期望其授权的地板生产厂商能销售更多锁扣地板从而
收取更多专利许可使用费,而PVC地板的主要消费市场美、欧等地区因人工成本
较高、生产规模相对有限,中国PVC地板生产厂商凭借生产技术、人力等各方面
优势,成为世界范围内PVC地板的主要供应方,也自然是前述专利公司的主要客
户,因此专利公司与国内PVC地板生产厂商存在相互依赖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述各专利公司之间合作稳定,且公司与各专利公司签署
的专利许可协议有效期均较长,预计未来仍将继续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此外,
由于存在不止一家专利公司,专利公司间的相互竞争、制衡使地板生产厂商具有
一定程度的选择权。但若前述专利公司均终止对公司授权锁扣专利,将对公司锁
扣地板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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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三、业绩下滑风险
     如前所述,公司经营面临本节描述的各项风险因素,若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
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以及出现其他风险,公司将有可能
出现营业利润下滑超过50%的风险。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金俊。
     办公室电话:0573-80776966
     办公室传真:0573-87279999
     (二)重要合同
     公司及其子公司订立的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重要
合同主要包括 10 项销售合同、19 项采购合同、19 项借款合同、4 项融资租赁合
同、4 项融资担保合同和 2 项专利许可协议。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2019 年 3 月 25 日,美国 Mohawk Industries 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 IVC
US Inc.和卢森堡 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
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 9200460 号专利、第 10208490
号专利和第 10233655 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 337 条款
调查,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海象进出口在内的 19 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立案。具体案件情况及对
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二、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因与镇江五心吉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告”)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1、立即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三份买卖合同;2、被告立即返还原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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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密冲刀模具货款 1,342,990 元以及自 2018 年 9 月 16 日起至支付之日的逾期付款
利息(以本金 1,342,990 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经调解,海宁市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出具了(2019)浙民初 4779
号《民事调解书》。原被告约定,被告应于 2020 年 3 月底前退还公司合同价款
405,000 元以及定金 100,000 元;若逾期未付,则公司有权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
100,000 元。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作为一方当
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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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周林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电话:                   0573-80776966
     传真:                   0573-87279999
     联系人:                 金俊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54047982
     保荐代表人:             尹永君、奚一宇
     项目协办人:             刘建清
     项目组其他成员:         岳腾飞、李潇白、罗晟君
     (三)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签字执业律师:           章晓洪、劳正中、金晶
     (四)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国海
     住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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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屹峰、滕培彬
     (五)资产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9楼
     电话:                  0571-88216941
     传真:                  0571-87178826
     签字注册评估师:        应丽云、陈晓南、周耀庭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七)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户名: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20029140920002860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年9月18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20年9月21日
     网上缴款日期:          2020年9月23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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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
上披露,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00~16:00)直接在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公司及主承销商住所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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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海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摘要》之签章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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