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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1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王雅琴女士、王淑
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廉熙女士、杨靖超先
生、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靖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逐项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21年1月21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沈财兴先生、吴
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逐项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自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周林先生,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1年3月至1993年9月历任海宁橡塑制品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厂管委委员、厂
长;1993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6
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13
年7月,任职于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2013年8月至今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晶美有
限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2月
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周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836,900股,持股比例为
27.08%;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357,650股,持股比例为5.94%;总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24,194,550股,持股比例为33.02%。王周林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52.82%,与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
经理王淑芳女士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鲁国强先生,195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工程师。1981年3月至1993年9月历任海宁橡塑制品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厂
管委委员、副厂长等;1993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1996年11月至2013年7月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13年8月至今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
经理;2004年6月至今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8
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
    截至目前,鲁国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494,533股,持股比例为4.76%,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
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3、王雅琴女士,财务总监,女,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9月至1993年9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人;
1993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文员、财务经理助理;
1996年11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4年6月至2015
年5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1
月任晶美有限财务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雅琴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0,125
股,持股比例为0.55%。王雅琴女士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4.8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王淑芳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18年1
月任晶美有限营销总监,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淑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0,125
股,持股比例为0.55%。王淑芳女士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4.85%,与公司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周林先生为父女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
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廉熙女士,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香港富春公司律师、浙
江中国小商品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升华拜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凯城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
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知联会副会长、浙江省新阶
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杭州仲裁委仲裁员、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农
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升华
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1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廉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黄廉熙女士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黄廉
熙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杨靖超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德国汉高泰罗松粘合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
限公司CFO、百胜餐饮中国财务战略经理、TNT国际物流财务总监、APV安培威中
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现任博士伦中国区财务总监兼董事、江苏新宁现
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多想互动文化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靖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杨靖超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杨靖
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王磊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浙江海派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
董事。
    截至目前,王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王磊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磊先
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沈财兴先生,男,195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远居留权,初中
学历。1979年11月至1993年9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人、车间主任;1993年10月
至1996年10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副厂长;2004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海
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4月退休在家。
    截至目前,沈财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5,553股,持股比例为2.98%。
沈财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沈财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沈财兴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
    2、吴佳伟先生,199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技术员;2016年7月至2017
年6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客户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海象新材销售部业务员。
    截至目前,吴佳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吴佳
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佳伟先生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