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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
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7、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披露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2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