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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 ( 星 期 五 )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35,208,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0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35,205,0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02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8%。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

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41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88%。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

席3人;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王雅

琴现场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一)投票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9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9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9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9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2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周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鲁国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96,6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 股 份 的 99.9028 % ; 反 对 3,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6%;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2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6%;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2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

     (3)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周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鲁国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96,6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 股 份 的 99.9028 % ; 反 对 3,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6%;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2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35,205,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99.9901 % ; 反对 3500 股, 占出 席 会议 所 有股 东所持 股 份 的

0.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6%;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2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