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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监事沈财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

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监事沈财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59,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沈财兴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监事沈财兴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例(%)

沈财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29 日     30.48       399,900     0.39

 兴         合   计             -                -        399,900     0.39

      监事沈财兴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集中
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 30.34 元/股-30.89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59,774      2.98      2,659,874       2.59

沈财        其中:
                          764,944       0.75         365,044      0.36
 兴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94,830      2.24      2,294,830       2.24

      注: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监事沈财兴先生的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沈财兴先生的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

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监事沈财兴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监事沈财兴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3 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