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48,125,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7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47,568,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28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57,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30%。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 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613,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12%。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戴娜 波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一)投票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15%;反对 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77%;弃权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15%;反对 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15%;反对 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15%;反对 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15%;反对 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77%;弃权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0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4.53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415%;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0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4.53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415%;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65.440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3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09,460股,其一致行动人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550,000股,关联 股东鲁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92,706股,关联股东沈财兴持有公司股份 2,659,874股,上述关联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1,05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65.446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29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4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65.440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3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415%;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65.440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3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68,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8.8415%;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7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402%;反对55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4.53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