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经核查,通知的部分
内容及公告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表格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7、股东大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更正后:
7、股东大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5.00 √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
8.00 √
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9.00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10.00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11.00
的子议案数:(6)
1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1.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11.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更正后: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1.00 √
案》
2.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5.00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6.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7.00 √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
8.00 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
担保的议案》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9.00 √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
10.00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1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11.02 √
案》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11.04 √
案》
11.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 √
案》
11.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
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同日披
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21)。由此给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