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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0-00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
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
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包磊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许维先生列席了本
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
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
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