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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的讨论与分析,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21 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
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
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和当期的各项资金往
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
料,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董事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和相关资
料,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独立董事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 5 家上市公
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能力和经验,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晓勤                     林 斌                      谭丽丽




                                              日期: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