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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占公司                                占公司
                             股东                              股东
                                     股份数        股份总                 股份数         股份总
                             人数                              人数
                                                   数比例                                数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                  12    360,009,500    90.0001%      11      49,006,392    12.2513%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            7     338,401,003    84.5981%       6      27,397,895      6.8493%

       网络投票情况           5      21,608,497     5.4020%       5      21,608,497      5.4020%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010,00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农兴中先
      生、王迪军先生、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
 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表决
                  提案名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
 编                                   选举票数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效表决权股
                                                    总数比例                     份比例
        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
1.01                                352,811,721      98.0007%    41,808,613        85.3126%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
1.02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林志元先生为公司第
1.03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晓斌先生为公司第
1.04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
1.05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周晓勤先生、
     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
                                                                       占出席会
案                                            占出席会                             表决
              提案名称                                                 议中小股
编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结果
                                 选举票数                              东有效表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比例
       选举周晓勤先生为公司第
2.01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
2.02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
2.03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方思源
     先生、陈瑜女士、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
                                                                       占出席会
案                                            占出席会                             表决
              提案名称                                                 议中小股
编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结果
                                 选举票数                              东有效表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比例
       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
3.01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二
3.02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
3.03                            352,811,721    98.0007%   41,808,613    85.3126%   当选
       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60,001,000         99.9976%    8,500          0.0024%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8,997,892        99.9827%    8,500          0.0173%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邓克尔律师、吴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