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3-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地铁设计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恺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宁湘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重点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股份变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
                                             购重组等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4.IPO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6.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关于消除地铁设计自有和租赁房产瑕疵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是               不适用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恺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2 年 3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