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扎实开展
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
将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方思源先生、
陈瑜女士、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淙先生和罗天
先生共同组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
集和召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7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1 第十五次会议 2月3日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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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
2 报告>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3 月 29 日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
案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
3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4 月 20 日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
4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8 月 11 日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5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8 月 30 日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6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10 月 27 日
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7 第三次会议 22 日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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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对公司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
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运作,董事会
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职责;公司已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健全完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权,认真贯彻董事会决
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定
期报告、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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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的
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在所有
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
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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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
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
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信息披露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幕信息管
理规范,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等
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制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
的独立监督作用,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列席董事
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进一步提高监事会会议
议事监督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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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促进
监事会工作的质量和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通过组织学习和工
作交流,广泛调研考察,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和业
务水平。
特此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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