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
需要,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
化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
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
我们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晓勤 林 斌 谭丽丽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