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丽丽)2023-03-3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谭丽丽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诚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
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和 6 次董事会会议,本
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以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
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反对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董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或弃权议案 亲自出席会议
谭丽丽 2 2 0 0 否 否
董事会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反对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董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或弃权议案 亲自出席会议
谭丽丽 6 6 0 0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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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包括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
案、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
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1.《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和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1 月 24 日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
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6.《关于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2 同意
五次会议 3 月 29 日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7.《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
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及说明
8.《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
3 同意
七次会议 7 月 21 日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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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 同意
八次会议 8 月 17 日 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5 独立意见 同意
九次会议 10 月 26 日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
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组织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
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支持。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一)信息披露情况检查
公司能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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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
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
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工作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运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
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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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
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丽丽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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