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20093 号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C20093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 鉴证报告第 1 页 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民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冬玲 中 国上海 2023 年 3 月 28 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99,453.72 元后,本公司本 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693.17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25,923.40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1,813.07 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8,803.48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579.1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6,597.2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785.34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233.96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 8,095.91 其中:1、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1,475.16 2、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494.14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43.71 4、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104.32 5、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78.5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923.40 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专项报告第 1 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87729200022848 6,053,266.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 44037701040008856 8,515,229.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120906375010702 4,214.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82010078801600007230 122,154,468.2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82010078801400007231 122,506,771.21 合计 259,233,950.38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11 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专项报告第 2 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314.8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14 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本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或协议资料,由本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本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合计 1,198.91 万 元,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项报告第 3 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产品类 购入金额 预期年化收 期末余额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期限 型 (万元) 益率 (万元) 工商银行白 随时支 保本型 单位定期存款 26,000.00 0.3%-3.2% 0.00 云路支行 取 招商银行环 随时支 保本型 七天通知存款 1,200.00 2.03% 0.00 市东支行 取 浦发银行广 市场化活期存 随时支 州分行营业 保本型 12,000.00 0.3%-2.7% 12,215.45 款 取 部 浦发银行广 市场化活期存 随时支 州分行营业 保本型 14,000.00 0.3%-2.7% 12,250.68 款 取 部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第 4 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48,803.48 募集资金总 8,095.91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募集资金总 24,693.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额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调整后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入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 (2) 态日期 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产能力提升项 否 11,573.80 11,573.80 1,475.16 11,671.13 100.84% 2023-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信息系统升级项 否 15,715.50 15,715.50 1,494.14 3,751.62 23.87% 2024-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6,708.00 6,708.00 3,243.71 6,781.77 101.10% 2023-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4、智能超高效地铁 环控系统集成服务 否 11,522.95 11,522.95 104.32 104.32 0.91% 2024-10-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5、装配式建筑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否 3,283.23 3,283.23 1,778.58 2,384.33 72.62% 2024-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803.48 48,803.48 8,095.91 24,693.1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1.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本公司拟开展的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系建设设计与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与管控整合、全公司的办公 自动化、设计生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开展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是受到具体项目 投入进度的影响,部分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所致。本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合理配置项目资源,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实现 有目标、有步骤、有秩序的推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2.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集成服务项目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本公司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针对现有已运营地铁车站进行环控节能改造,延伸本公司的产业链,提升本公司的利 原因(分具体项目) 润水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集成服务项目开展进度较为缓慢,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 境和季节影响,本公司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市场拓展进度滞后。2022 年,本公司成功中标“三、五号线环控 系统试点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中标总价 124,950.17 万元,本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提高本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节能改造领域的影响力。 3.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公司拟开展装配式车站、装配式车辆基地的相关技术研究,形成装配式车站、装配式车辆基地的相关技术标准,并进行 推广。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展进度不及预期,主要是受到宏观环境影响,相关技术研发及 推广应用的进度低于预期,项目进度相对滞后。本公司将结合装配式产业具体研发需求情况,加大资源投入,加快项目进度推 进,实现装配式产业技术的进一步推广。 2023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21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人民币 8.314.8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 况 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4 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行现金管理情况 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本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