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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生物: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2020-11-2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
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福建舜跃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
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
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范富良:______________




仇卸松:______________




王国平:______________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